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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蓝天”行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工作部署之一。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专利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行业
“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6月2日
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13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关于推进2019年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若干具体事项的函》要求,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条例》和《办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主要运用传统手段监管转向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构建公正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监管促发展,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9年至2020年,每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蓝天”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三、专项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重点整治代理非正常专利行为,重点整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重点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等,摸清并掌握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专利代理的企业信息;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专利代理师网上执业备案等方式,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弄虚作假、“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满足机构设立条件、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线索;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代理机构采取约谈等方式实施重点监控。
(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围绕专项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根据国家局提供的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测情况等,严厉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对辖区内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排查,严厉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通过举报投诉、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枪械,严厉打击代理过程中以诋毁其他代理机构、虚假宣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有效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速、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及时予以查处;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执业行为、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时通报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四)强化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健全代理机构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记录制度、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信息推送制度、实施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同业监督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督促行业协会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开展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的查处和惩戒,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是诚信经营、依法执业。
(六)加强专利代理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专利代理监管与其他监管工作的协调协作,组织全系统监管能力培训,提升专利代理监管能力,有效推进监管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复议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七)加大宣传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851-85850112。通过主要媒体、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实施进度。2019年5月底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根据行动方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总结。各相关处室要认真记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专项整治成果,梳理典型案件,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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