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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晨报#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摘要: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办公

#晨报#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 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


对于获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价格定位问题,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12月31日指出,疫苗的基本属性是属于公共产品,“价格可能会根据使用规模的大小有所变化。但是一个大前提是,肯定是为全民免费提供,这是一个大前提。”


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及相关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在会上称,关于疫苗的价格,在定价的时候,一直坚持企业主体。但是在企业定价的时候,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循。第一个原则就是公共产品的属性,第二个原则,既然是公共产品,那就只能以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


#晨报#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资料图:新冠疫苗。刘文华 摄


郑忠伟表示,一个产品的成本,影响因素很多,和生产规模、使用规模密切相关。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的获批,已经准备好的规模化生产即将展开,中国制定的免疫规划也即将推开。随着工作的推开,成本会得到大幅度下降。“无论怎么样,我们坚信,新冠病毒疫苗的价格一定是在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围内。”


曾益新补充称,疫苗的基本属性是属于公共产品,“价格可能会根据使用规模的大小有所变化。但是一个大前提是,肯定是为全民免费提供,这是一个大前提。”(来源:中新网)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


法〔2020〕343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9号、20号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但该指导性案例的裁判以及参照该指导性案例作出的裁判仍然有效。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的公告(第39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国家统计局公告

第三九六号


经核算,2019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为114631亿元,比上年增长7.0%(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1.6%,与上年持平。


从内部结构看,专利密集型产业中制造业相关行业规模大,增加值占比达到72.9%。其中,新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为34004亿元,占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最高,为29.7%;其次是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为23021亿元,所占比重为20.1%;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12.2%、8.7%和2.3%。


从增长速度看,专利密集型产业中服务业相关行业发展较快。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增长17.2%,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4.0%,明显高于制造业。


2019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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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增速为现价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2.若数据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是由于数据修约误差所致。


附注:


1.指标解释


专利密集型产业,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指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专利密集型产业核算分类以《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为基础,采用两级分类。第一级分类按照经济活动性质分为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第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化为18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3.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按照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国家统计局有关专业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统计局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郭敬明首次为抄袭道歉: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权收入全部赔偿给庄羽


12月31日零点,郭敬明突然在微博上发出道歉长文,表示后悔在15年前法院判决《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后不肯承认错误,如今终于正式道歉:“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并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权收入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据悉,郭敬明当年拒绝承认错误,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


2020年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次日这封联名信上的署名人员增加至156位。


12月23日,新华社就百余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抵制有“抄袭劣迹”的于正、郭敬明的情况,采访了公开信的四位核心发起者、参与者,进行了深度报道。12月24日,新华社继续追问: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来源:蓝鲸财经)



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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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琼瑶老师:


关于《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我诚挚地向您道歉!


这份道歉现在才来,并非我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我缺乏足够的勇气。您是我从小到大的偶像,您的每一本书我都耳熟能详。有一天能像您这样,站在创作故事的巅峰,便是我最大的梦想。然而我却把这一切搞砸了,不仅仅伤害了您,也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乱。我知道,这不是一句道歉所能弥补的。


这六年里我并非大家眼中的一帆风顺,生活、事业都要从零开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除了给您的赔款之外,我还面临平台、投资方等一系列的赔偿,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也是血一般的教训。有很多次我都下定决心想对您写点什么来表示我的忏悔和痛心,但迟迟不敢下笔,时间越久就越不敢!


这些都是我单方面的心理活动,我忽略了您和社会公众都需要通过一个公开的道歉来看到我悔过的诚意。我知道错了,用了六年正视了这个错误。


再次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希望您健康、长寿,也希望有机会跟您当面道歉!我会一如既往的收藏您每一部小说,并以您为榜样,创作出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故事!


同时,我也向所有原创者道歉、向关心和爱护我的人道歉、向合作伙伴道歉!也希望我的经历能为每一个创作者带来警示,敬畏原创、尊重法律!


于正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于正微博)



使用汉字须规范,不良影响靠边站


在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而不予核准注册的商标中,有这样一类商标,其因为在标识中不规范使用汉字而具有不良影响。不规范使用汉字的标识若作为商标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商标标识是一种商业符号,也是一种文化符号,尤其是由汉字构成或者以汉字作为主要识别部分的标志,除应具有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外,亦应具有促进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作用。在标识中不规范使用汉字可能会对我国文化等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从而不能核准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7年9月4日下发的《关于商标用字规范化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商标用字应当规范化,不得使用已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不符合《简化字总表》的各种简体字,不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商标中使用的各种艺术字,要求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


由上述规定可知,商标标志中的汉字使用应当规范化,不得使用存在明显书写错误的字体、字形。


接下来,我们结合具体案件,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标识中的汉字不规范使用情况。


Y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御蜜佳缘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中“蜜”的表现形式为不规范汉字,易使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对汉字的认知产生混淆和误认,从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从而驳回“御蜜佳缘及图”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Y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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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御蜜佳缘及图”商标中的“蜜”字经过一定设计,但是该种设计已经改变了“蜜”字的构成要素,系对我国汉字的不规范使用,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对我国的汉字传承和社会文化事业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之情形。


G公司在第41类“广播和电视节目”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祈幻界KEI WAN GAI”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祈幻界KEI WAN GAI”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为由,驳回该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G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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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祈幻界KEI WAN GAI”商标由汉字“祈幻界”、字母“KEIWANGAI”组成,其中汉字“祈幻界”字体书写不规范,应当认定为汉字的不规范使用,该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李某在第44类“整形外科”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萌李萌萌及图”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萌李萌萌及图”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为由,驳回该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李某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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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萌李萌萌及图”商标中的汉字“李、萌”为不规范的汉字书写方式,应当认定为汉字的不规范使用,该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石燕)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办公


12月31日上午,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办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和沈晓明共同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揭牌,并调研法院建设,召开座谈会,听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工作汇报,与全国人大代表杨莹、陈飘,全国政协委员侯茂丰、潘惠丽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周强要求,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数据权利保护等规定,贯彻执行民法典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依法服务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


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充分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探索完善重点领域专利保护规则。要加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对外司法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影响力,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周强强调,要积极改革创新,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经验。要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为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供有益经验。


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强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运用,推动科技创新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来源:北京青年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金山受理窗口挂牌


12月28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金山受理窗口挂牌暨调解委员会成立仪式在长三角路演中心成功举办。副区长邱运理出席会议并作致辞,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永忠受邀出席并作讲话。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成光主持。


章永忠副局长充分肯定了金山区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并希望金山要提高认识,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要聚焦重点,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新发展;要服务大局,推进商标窗口工作取得实效。


邱运理副区长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成功落户金山,这为今年全区的知识产权工作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对未来全区“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


会上,邱运理副区长和章永忠副局长共同为窗口揭牌。


区市场监管局陈坚局长和区司法局陆才华局长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并共同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知识产权执法中队、第二工业区知识产权指导站(调解工作室)、张堰镇知识产权指导站(调解工作室)授牌。


陈坚局长宣布启动《金山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佛山设立首批13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倪玉洁 通讯员源家伟报道:昨日,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佛山保护中心”)授予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等13家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牌匾。这是佛山保护中心首次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将扩大我市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建立联动协同、共享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目前已申请发明专利336件,有35件已授权。”季华实验室是首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之一,实验室主任助理李贺军介绍,实验室现已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并促进多个成果在本地落地转化,孵化了6家科技企业落地佛山。接下来,实验室将把工作站打造成知识产权知识高地,向所在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宣传佛山保护中心的服务,并及时向佛山保护中心反馈相关知识产权需求和问题,以实现包括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的快速协同保护服务。


此外,佛山保护中心还与佛山苏宁易购公司签订《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咨询机制合作协议》,快速调解苏宁易购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发展;与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签订《“石湾公仔”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谷办才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国家、省、市发展战略;佛山保护中心要尽力指导工作站的建设,让工作站有效地发挥作用。


同日,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举行,从专利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司法制裁、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案例分析,为与会人员阐述如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保护能力。(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倪玉洁)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基地”认定单位名单,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功入选。


此次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是对中心研究能力与水平的充分肯定。近年来,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人才等方面优势,聚焦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形成江苏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几十份产业专利导航评议报告,为省委组织部、科技厅、工信厅等部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提供知识产权评议意见,研究成果多次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高水平服务党委政府;建设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和新冠病毒、绿色专利等一批特色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创新咨询、多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很好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据悉,“科技创新智库基地”是推进培育省级重点智库建设,构筑具有江苏特色的“小中心、大外围”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体系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依托科技创新智库基地,围绕知识产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主动集聚资源,广泛搭建平台, 深入开展研究,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对策建议,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来源:江苏专利信息服务)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长得像都不行:“苹果告梨”商标 Logo 一案新进展,双方进入谈判阶段


2020年8月份,苹果一纸诉状将一家做食谱和膳食计划的创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这家名为“Super Healthy Kids”创业公司的Logo具有抄袭苹果logo的嫌疑,但是后者的logo是个梨啊!


梨子商标的拥有者 “Super Healthy Kids”是个创业公司,做了一个做食谱和膳食计划的 App。他们的商标是个梨,并且想申请注册此商标,而苹果在起诉书中认为,Prepear 声称自己商标 “由带有直角叶子的简约水果设计组成,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苹果著名的 Apple,并产生了类似的商业印象。”


目前这个案子尚无结果,苹果并没有放弃反对意见,但看来该纠纷的解决方案可能很快就会解决,因为上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交的文件要求,将审判程序暂停 30 天,原因是 “各方积极参与解决这一问题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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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相关法律文件


尽管暂停了 30 天,但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恢复诉讼,如果双方没有进一步的消息,诉讼将在 1 月 23 日自动恢复。


如果无法达成和解,该争端似乎将拖延一段时间,初步预审披露将从 3 月开始,主判将从 10 月开始,并且可能要求双方 2021 年 12 月进行口头听证。


去年,Prepear 甚至还在网上发起了请愿书 “从苹果公司拯救梨子”,到目前为止,该请愿书已经获得了 25 万个签名。不过多数用户都是看热闹的感觉。(来源:鞭牛士)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60情怀”商标申请遭驳回,五粮液上诉未获支持


12月30日消息显示,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7日受理该案件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近日审理终结,驳回了五粮液的相关诉讼请求。


新京报记者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查询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根据该行政判决书内容,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五粮液申请的,申请号为36740969的“60情怀”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部分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商品来源主体之间存在特定关联。支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五粮液商标申请的决定,也驳回了五粮液的相关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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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方面在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后,认为部分引证商标权利人已经注销,且部分引证商标没有任何转让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应判为不近似商标。故五粮液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和原审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且有诉争商标档案、各引证商标档案、被诉决定、行政程序和原审诉讼程序中的证据材料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结论正确,应予维持。五粮液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决定。(来源:新京报 作者:薛晨)



美团关联公司申请“美团快驴”商标


天眼查App显示,美团关联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美团快驴”商标申请信息,申请日期为2020年12月,国际分类为09-科学仪器,商标状态为“商标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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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为54.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穆荣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来源:凤凰网科技)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韩国可通过智能手机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了!


随着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大部分信访业务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业务办理更加便捷。今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可以在智能手机上进行,使得知识产权获权更快、更简易!


韩国知识产权局局长金龙来(音)表示,知识产权电子申请系统改编已完成,自2021年2月23日起,移动端申请系统将正式开通。此前,韩国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3月16日上线移动端商标权申请系统的服务,韩国成为世界上最先可以在手机端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从12月23日开始,又将移动端申请的知识产权范围扩大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方面。此次移动端申请系统的改编,使得人们只要有智能手机,就可以不受时间和场所的限制,方便地进行申请。


另外,此次改编还优化了几项功能。一是增加“手机端缴纳手续费”的服务。使用智能手机进入系统后,既可以查询到需要向韩国知识产权局缴纳的申请费、注册费等各种手续费信息,还能直接在线缴费;二是增加大部分信访业务功能。接收通知书、查询审查进展情况、发放登记证等业务也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三是增加委托申请服务。在线上办理登记、变更等代理业务,需要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或手机认证,但此前,在外人员(在韩国国内无住所或营业场所的人)没有这种认证功能,只能通过书面申请进行认证。此次系统的改善,使在移动端办理这些业务成为可能。新系统将为在外人员提供英文服务,使其能利用智能手机在移动端确认综合代理申请事项并进行认证,轻松快速地完成综合代理程序。


韩国知识产权局信息客户支援局局长玄成勋(音)表示:“在每年专利申请规模超过10万件的知识产权局中,韩国局率先上线了移动申请系统。今后也将继续加速知识产权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最大程度地实现顾客满意的价值”。(来源: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IPSC 编译人员:于宁  吴丽洁)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国家卫健委:疫苗属公共产品,为全民免费提供是大前提;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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