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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消息,近日,小米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山东小米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称为对方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使用“小米”和“XIAOMI”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米公司认为,山东小米金融公司使用’'小米"作为企业字号,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小米公司的注册商标,运营与小米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完全相同的业务并将该注册商标作为服务名称,通过信息网络大肆宣传,企图诱导消费者认为山东小米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小米公司存在联系,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小米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悉,小米其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 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产品研发和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同时,小米公司也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出了个人综合金 IMgg平台------"小米金融",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小米贷款、活期宝、基金宝等金融服务。随着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发展普及,其品牌 形象及"小米〃、"XIAOMI"等商标已家喻户晓。
来源:站长之家
编辑:IPRdaily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