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的生活》从录制阶段起,就开始面临网友“抄袭韩国综艺节目《三时三餐》”的指责。但遗憾的是,如果真的产生著作权纠纷,《三时三餐》的获胜几率并不高。事实上,从已有的案例来看,电视节目模式作为一个独特的对象,在大部分国家都难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本原因
电视节目“抄袭”与著作权侵权不直接等同
几经周折,综艺节目《向往的生活》换平台、定档又移档。不大顺利的播出之路,好歹终于引起了关注——以及争议。褒贬的原因都很直接,一个是以节目参与明星自给自足的乡村田园为题材,被不少观众誉为当下综艺节目中的一股“清流”;而另一个就不那么让栏目组高兴了——《向往的生活》从录制阶段起,就开始面临网友“抄袭韩国综艺节目《三时三餐》”的指责,被认为包括节目创意、环境选择、规则及模式设置、节目配乐甚至参与人设都与《三时三餐》有许多相似之处,被不少网民对此公开表示反感和抵制,甚至希望韩方起诉,以打击综艺抄袭的不正之风。
乍一看,涉嫌抄袭的《向往的生活》似乎面临著作权法方面的法律风险,《三时三餐》制作方也可根据与我国共同参与签署的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寻求版权保护中的国民待遇。但遗憾的是,从近年来综艺界各种“模仿”之争的后续情形来看,如果真的产生著作权纠纷,《三时三餐》的获胜几率并不高。
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电视节目的“抄袭”或“相似”与著作权侵权并不直接等同。这并非是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中的漏洞,事实上,从已有的案例来看,电视节目模式作为一个独特的对象,在大部分国家都难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法律分析
著作权法保护具体“表达”而非“思想”
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在于鼓励作品创作,而非限制创作者对于想法和创意的借鉴和使用,因此,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其实是具体的“表达”而非背后的“思想”。比较《向往的生活》与《三时三餐》相似的部分,如以乡村田园生活为背景、要求参与者以劳动换得所需、另外邀请嘉宾做客过夜等,皆是属于宏观创意层面的内容,在思想与表达的划分中,它们大多被作为“思想”而难以得到保护。
但需要明确的是,尽管由于“表达”范围的有限性,对于其他综艺节目的形式、规则设计等宏观层面上的参考使用很难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对其中原创音乐、舞美造型等微观元素的使用则会落入“表达”的范围而成立侵权。
在这一点上,如早些年“泡泡堂”诉“QQ堂”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中,法官所认定的游戏规则的设置和界面布局风格均属于“思想”的范畴,而具体的图案、图表颜色等“表达”二者又有显著不同,因此“QQ堂”并未侵犯“泡泡堂”著作权的判决结果,正是先例。
然而对于综艺节目来说,这种“九牛一毛”的侵权可能性使得大部分被“抄袭”的节目都难以寻求著作权法的救济,这就是《三时三餐》在《向往的生活》的“相似”面前所面临的窘境。
来源:新京报
作者:茶水 知识产权方向法学硕士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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