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头条”域名归属有争议,在先权益人当为最后赢家
APP要做好,品牌域名不能少。在有意攀附方面,企业要重视的不仅仅只是商标侵权,还有域名!
这不,有位张某就注册了域名“toutiaoba.com”(简称:诉争域名)。此“头条”可非彼“头条”,字节跳动公司以其对诉争域名享有在先权益,张某对诉争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为由,要求将诉争域名转移至字节跳动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无正当理由注册诉争域名并用于经营的行为,存在攀附字节跳动公司商誉和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认定诉争域名转移至字节跳动公司并无不当。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20日,张某注册了域名“toutiaoba.com”(简称诉争域名)。
2018年7月4日,字节跳动公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简称域名中心)投诉,主张其对诉争域名享有在先权益,张某对诉争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故要求将诉争域名转移至字节跳动公司。
2018年8月28日,域名中心作出裁决,将诉争域名转移至字节跳动公司。
张某则认为其正当注册并正常使用诉争域名,有权继续合法持有,故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对“toutiaoba”标识的商业使用始于其注册诉争域名即2014年1月20日,而字节跳动公司至迟于其成立时即2012年3月9日开始使用“toutiao”及相关近似标识,上述标识之间的主要识别部分相同,且张某注册使用诉称域名从事与字节跳动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张某在没有在先权益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注册诉争域名并用于经营的行为,存在有意攀附字节跳动公司商誉和造成用户混淆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进而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认为
通常情况下,判断域名持有人能否继续持有并合法使用该域名,应当首先认定该域名是否与在先权益所涉及的相关对象造成混淆,从而损害该在先权益,再判断域名持有人注册、使用该域名的行为是否具有恶意。
字节跳动公司自2012年11月16日起即在第9类、第38类、第41类、第42类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头条”、“头条及图”、“今日头条”、“每日头条”、“toutiao.com”等商标,其所持有的“toutiao.com”“jinritoutiao.com”等域名的注册时间均早于诉争域名的注册时间。
此外,其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对“头条”“今日头条”系列商标、今日头条网站(网址为www.toutiao.com)及手机软件进行了持续的使用和宣传,在诉争域名注册前即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故一审法院认定字节跳动公司对诉争域名的主要识别部分“tiaotiaoba”享有合法有效的在先权益并无不当。
虽然张某主张诉争域名与“toutiao.com”域名存在差异,但考虑到二者的主要识别部分在字母组成和读音上均较为相近,故一审法院认定二者构成近似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张某以搜索库公司名义开办的头条网网站的备案名称和整体页面设计均与字节跳动公司经营的今日头条网站较为相近,加之其网站登载的部分内容、提供的部分服务亦与今日头条网站存在重合,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
鉴于字节跳动公司“头条”“今日头条”系列商标、今日头条网站(网址为www.toutiao.com)及手机软件在诉争域名注册前即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张某理应知晓字节跳动公司享有在先权益的事实,其仍然注册使用诉争域名从事与字节跳动公司相同或类似经营活动的行为实难谓正当。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无正当理由注册诉争域名并用于经营的行为,存在攀附字节跳动公司商誉和造成相关公众混淆的主观恶意,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并无不当。故对张某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来源:知产北京;作者:崔宇航、陈越)
法院要求谷歌必须在12月19日之前回应美司法部反垄断诉讼
美国当地时间周五,法院要求谷歌必须在12月19日前对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做出回应。周二,美国司法部对这家市值1万亿美元的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它非法利用自己的市场主导地位阻碍竞争对手,这是数十年来对大型科技公司实力和影响力的最大挑战。
谷歌称该诉讼存在“严重缺陷”。反垄断专家表示,美国司法部和谷歌在走向诉讼的过程中都面临陷阱。
反垄断观察人士表示,司法部在打官司时可能会面临几个挑战,包括围绕互联网搜索等无形产品建立里程碑式的判例,以及解释为什么谷歌在免费提供服务时被指控行为有害。他们说,司法部还面临着难以回答的问题,即如果政府证明存在反竞争市场,法院可以做些什么来进行补救。
前司法部反垄断官员、现任公共知识(Public Knowledge)高级顾问吉恩·金梅尔曼(Gene Kimmelman)说:“所有的反垄断案件都很难胜诉。针对谷歌的案件尤其棘手,因为你没有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经典价格战,也没有对实物资产的市场控制。”
但他和其他观察人士表示,谷歌也面临着自己的挑战。其中包括解释为什么尽管谷歌已经占据了主导市场地位,但它还是向包括苹果在内的商业合作伙伴支付了大笔资金,以便其搜索引擎将成为手机和互联网浏览器的默认选项。这些商业交易是此案的焦点。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教授赫伯特·霍文坎普(Herbert Hovenkamp)说,谷歌长期以来一直辩称,消费者可以很容易地选择其他服务,但“谷歌要处理的第一件事是,如果转换这么容易,为什么要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呢?(来源:腾讯科技)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智能云网”商标
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智能云网”的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科学仪器”、“网站服务”。目前商标状态均显示为“商标申请中”。
此前,有报道称,华为智能云网解决方案已经服务了电子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煤矿、智慧港口、智慧制造等多个行业。
资料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注册资本约40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明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等,该公司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来源:TechWeb)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小站教育”购买“学为贵”相关百度关键词导流,二审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30万元
日前,英语培训机构“学为贵”与“小站教育”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小站教育网站的三家共同经营者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在小站教育网站首页公开刊登声明,为学为贵消除不利影响,且需向学为贵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8198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星飞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学为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上诉人星飞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飞公司)、上海易而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易而宜公司)、上海业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业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学为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学为贵公司)、原审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学为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全部诉讼费用由学为贵公司承担。
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使用“贵学雅思”以及学为贵公司教师的图书名称、课程名称、课件名称等作为百度竞价排名关键词用以推广其共同经营的kecheng.zhan.com(小站教育)相关网站,致使网络用户误认为上述网站为学为贵公司经营或与学为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利用他人享有权益的经营资源增加自身交易机会的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经营的小站教育相关网站提供学为贵公司教师刘洪波、王陆所编书籍、二位教师的讲义、音频课件等教学资料的下载服务,亦是利用他人享有权益的经营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充实网站内容吸引用户点击进入网站,增加自身交易机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应共同向学为贵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于涉案网站首页公开刊登声明,为学为贵公司消除影响;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向学为贵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8198元。
二审法院认为,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使用“贵学雅思”以及学为贵公司教师的图书名称、课程名称、课件名称等作为百度竞价排名关键词用以推广其共同经营的小站教育相关网站,致使网络用户误认为上述网站为学为贵公司经营或与学为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实际是利用用户对“贵学”品牌的认知,将本欲了解“贵学雅思”等相关信息的用户分流至其经营的网站,从而攫取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同时,星飞公司、易而宜公司、业霆公司共同经营的小站教育等网站提供学为贵公司教师刘洪波、王陆所编书籍、二位教师的讲义、音频课件等教学资料的下载服务,亦是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市场成果吸引用户点击进入网站,增加自身交易机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审法院还认为,三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上述行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合法依据,主观上难谓善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三上诉人的相关上诉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中国网科技)
#局里那些事儿#
关于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商标局定期更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并对外公布。2020年第四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已在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栏目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公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和填报。
商标局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揭牌
近日,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森林警察总队)揭牌仪式举行。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出席仪式并为总队揭牌。
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森林警察总队)的成立,标志着省级层面圆满完成了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任务。浙江省公安厅要求,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森林警察总队)要发挥好组织优势、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全面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打击力度,做到打击、治理、防范多管齐下,确保公安机关更好地肩负起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任务。要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勇担新使命;以维护浙江“美誉度”的责任担当,展现新作为;以“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争创新业绩;以打造“四化三能”队伍的标准要求,彰显新形象,努力当好建设重要窗口的排头兵。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及制售伪劣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配套建立了覆盖省、市、县、派出所的四级“河道警长”制度,2016年至今共破获食药环劣案件1.2万起。(来源:中国警察网)
山东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共有17项具体措施、涉及30个省直部门(单位),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相关完成时限。主要包括加快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社会共治、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强人才支撑、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支撑、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
《若干措施》体现了六大亮点,一是突出法律制度约束。《若干措施》提出修订法律法规3项、制定制度6项、建立标准4项,从立法、司法、行政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突出社会监督共治。明确了建立知识产权重大经济活动特别审查机制。采取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和信息互通、建立千名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突出快速维权服务。提出建立省、市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实体经济便捷响应通道。推动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维权服务,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四是突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提出了通过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跨国公司知名品牌重点保护、实施重点产业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出台山东省企业专利保险政策、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等措施,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五是突出执法保护协作。明确提出在部门间“制定诉调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对接以及多部门会商协作的工作制度”,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共建自贸区纠纷快速维权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等方面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与京津沪渝等12省市高效协作,深化晋冀鲁豫4省15市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及资源共享。六是突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提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贯彻始终,体现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中央关于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的精神,着力解决新时代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来源:中国质量报)
兰州大学成为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
兰州大学日前获批成为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2019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高水平师资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事务人才李红玉教授牵头,联合兰大生命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图书馆三家单位精心筹划积极申报,最终成功入选第三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机构,筹建期一年(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在完成一年的筹建期建设工作后,日前顺利通过评审,获批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来源:每日甘肃)
重庆老字号陈家坪机电市场破产,商标拍卖2.54万元成交
近日,重庆陈家坪机电市场有限公司(陈家坪机电市场)管理人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重庆陈家坪机电市场有限公司所有的“陈家坪机电市场”商标权, 监督单位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该项拍卖以1000元起拍,经过激烈争夺,最终以2.54万元成交。
获悉,陈家坪机电市场系重庆最早的大型机电市场,因多种原因陷入债务危机,最终破产清算。
据了解,该“陈家坪机电市场”商标国际分类为35类,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4月21日到2025年4月20日。业内人士介绍,35类是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等。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000元,共有4名买家分别缴纳200元保证金入场,10月14日上午10点37分,编号Q4345的买家率先应价1000元,之后,争夺激烈,经过115次出价,113次延时,最终在10月15日 11点11分,为编号Q4345的买家以2.54万元拿下。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陈家坪机电市场,系重庆市最早的五金大型机电市场,1999年打造而成,位于成渝高速路口、陈家坪立交桥西。之后,重庆西站机电市场、金冠机电市场、渝州新城五金机电市场等逐步扎堆,形成了重庆最大的机电市场群。(来源:上游新闻)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日本专利局将支援本国中小企业打击国外侵权产品
2020年10月,日本专利局称,为保护本国中小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利,日本专利局将支援本国企业打击国外侵权产品,支援对象为在国外已取得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占2/3以上的企业团体等。
日本专利局将以发放补助金;协助调查侵权产品的流通路径以及制造商;以调查结果为基础,出具对侵权企业、个人的警告书;进行行政侦查揭露并禁止侵权品通过海关;删除贩卖侵权产品的网站等方式进行支援。
日本专利局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日本中小企业开始进入国外市场,打击外国侵权产品的意识也日益高涨。对此,日本专利局认为,中小企业在对应国家取得知识产权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维权活动费用高昂,对中小企业而言负担较大,为此,日本专利局决定联合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卢雨欣)
欧专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启动专利试点项目
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即将启动的为期2年的试点项目将使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路径提交国际申请的中国申请人能够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
上述试点项目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将对以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为受理局来递交申请的申请人开放,并在最初的12个月中将参与该项目的专利申请数量限定在2500件,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将参与该项目的专利申请数量限定在3000件。
CNIPA局长申长雨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国企业认为,为知识产权提供保护能够确保其获得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PCT/ISA试点项目是CNIPA和EPO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成果之一,将帮助申请人在欧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指出:“这是我们与CNIPA进行战略合作的重要时刻,象征着对我们高质量工作的信任。EPO很高兴中国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时选择其作为ISA,并将致力于为来自中国和世界各地的申请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在过渡阶段,以CNIPA作为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并选择EPO作为ISA的申请人将需要直接用欧元向EPO支付国际检索费用。加入该试点项目的申请人预计很快能够使用人民币向CNIPA支付这笔费用。
通过PCT路径提交国际申请并选择以EPO作为ISA的中国申请人也可以向EPO提出国际初步审查的请求。他们应根据PCT第2章的规定直接向EPO支付相应的费用。
EPO将会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这些报告和意见会为申请人提供对其发明的可专利性的清晰评估,从而有助于申请人就是否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尤其是欧洲阶段)作出及时和明智的决定。此外,借助EPO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那些希望加速其专利申请的中国申请人可以更早地进入欧洲阶段,请求相关机构提早处理其申请,并使其专利申请能够获得审查而无需进行补充欧洲检索程序。(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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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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