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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
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

摘要:

旨在帮助人们更全面地了解六项新兴和颠覆性技术的复杂性,以及这些技术在未来对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执法的影响。

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and Enforcement Tech Watch Discussion Paper 2020


2020年9月,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讨论文件,旨在帮助人们更全面地了解3D打印、纳米技术、人工智能、增强现实、区块链和机器人技术等六项新兴和颠覆性技术的复杂性,以及这些技术在未来对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执法的影响。


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


报告指出,要理解一项新技术的影响,重要的不仅是了解技术本身,还包括该技术有关的市场状况、社会意义和相关的法律问题。此外还应考虑到,所有新兴和颠覆性技术都有可能以有利于知识产权的方式使用,但也可能被用作侵犯知识产权的工具。


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


报告就以下问题开展了讨论:


1)技术的关键特征;

2)确定基本信息资源;

3)技术对社会、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影响;

4)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5)面临的知识产权威胁和挑战;

6)调查和执法机会;


报告汇总专家意见提出了10个重要观点


1)六项技术发展迅速,但尚未充分发挥潜力。


2)所有技术将在不同程度上和形式对劳动力、经济和世界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3)对技术应用的预测范围从可能显著改善人类生活条件(例如质量更高的产品和服务)到重大威胁和反乌托邦愿景(例如与失业或大规模监视有关)。


4)所有技术的一个关键特点是过程自动化的潜力,包括货物生产、政府和商业活动的建立和管理。


5)所有技术都存在关于技术本身创新的可保护性问题,例如人工智能系统产生的创新的可保护性,或作为3D打印基础的文件的可保护性。


6)某些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可以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效,并提供更高质量的注册和文档系统。


7)所有这些技术都可以被知识产权侵权者应用,使假冒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分销更加有效(例如,使用机器人进行更廉价的生产,使用本地3D打印设施进行生产,使用增强现实技术呈现更具吸引力的产品等)或以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使用技术(例如,商标所有者无法在基于区块链的替代域名系统中行使其权利,以及增强现实应用程序中的著作权侵权)。


8)大多数技术(3D打印技术可能除外)可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工具(例如,保护供应链完整性、更轻松地个性化产品和识别假冒产品、改进执法部门的调查,使海关风险分析更加有效、或提高通知和没收程序的有效性)。


9)这些技术共有的特点是,由于技术的复杂性、生成的大量数据以及信息的高可靠性,为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证据机遇和挑战。


10)总体观察:所有技术都已经证明它们是影响企业、经济、政府管理和许多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新兴和颠覆性技术,并已证明对知识产权构成潜在的挑战和/或机遇。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邓文鼎 校译:许轶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欧盟知识产权局2020知识产权侵权和执法技术观察文件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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