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IPRdaily推出“#优秀投稿作者#栏目”以来,每月我们都将优秀作者投稿文章进行分类汇总。本文将2021年4月份的原创文章分为经典案例分析、区域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行业发展四个部分,供大家更有针对性的参考阅读。
4月份,IPRdaily记者李梦独家对话了中金浩董事长丁坚和美中知识产权交流发展基金会创始人王德美,引起了业内的高度关注。据了解,我国资本市场活跃度不断提高,创新型企业和资本市场均非常渴望并开始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为此,IPR Daily记者李梦采访到了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丁坚先生,由丁坚先生为我们讲一讲他眼中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六问知识产权证券化——IPR Daily独家对话中金浩董事长丁坚》
另外,前不久在一场中美交流网络会议中,记者有幸认识了美中知识产权交流发展基金会创始人王德美女士。是什么驱动一个在中国和美国打拼了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律师决定开拓一个中美知识产权友好交流版图的呢?IPRdaily记者对王德美女士进行了专访,来寻找答案。《搭建中美知识产权沟通的桥梁 --IPR Daily专访美中知识产权交流发展基金会创始人王德美》
一个知识产权股股长编造专利骗取政府奖励一事也引起了关注。据了解,其充分利用了手里掌握的权力,5年时间里,伙同他人编造申报专利200多项,骗取政府奖励共计90多万元。此外,还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5万余元。作者辛德瑞拉在《编造专利骗取奖励90余万!知识产权股长及其同伙被判刑6年8个月》一文中详细介绍了此案。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温丽萍撰写的《无效程序中材料领域创造性典型案例诠释之一: 创造性判断的核心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运用》一文通过具体案例对创造性判断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值得大家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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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经典案例分析
热点一:专利
热点二:著作权
二、区域发展
热点一:海外
三、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热点一:商标
热点二:专利
热点三:知识产权
热点四:科创板
热点五:版权
四、行业发展
热点一:智能汽车行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温丽萍撰写《无效程序中材料领域创造性典型案例诠释之一: 创造性判断的核心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运用》,结合近几年来无效程序中材料领域的9个典型案例,全面阐述创造性的有关内容,提出创造性“三步法”判断的核心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运用,创造性判断的前提和基础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而创造性判断的关键和灵魂则是准确把握发明构思,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再行创造性三步法的判断。
据媒体报道,一个知识产权股股长充分利用了手里掌握的权力,5年时间里,伙同他人编造申报专利200多项,以此骗取政府奖励共计90多万元。作者辛德瑞拉在《编造专利骗取奖励90余万!知识产权股长及其同伙被判刑6年8个月》一文,对此案进行了详述。
另外,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袁乐英分析了“城市明水渠停车场光伏发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和“一种具有升降式叶片门的储柜”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详见《佛山典型案例(一):“城市明水渠停车场光伏发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佛山典型案例(二):“一种具有升降式叶片门的储柜”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近日,演员杨紫为某时尚杂志拍摄了一组照片,但被一些网友认为该组照片的造型、构图、道具等与歌手王菲于1995年发表的《菲靡靡之音》专辑照片存在相似之处,涉嫌抄袭。而该组照片的作者即摄影师否认存在抄袭,亦有评论认为系对前述专辑的致敬。作者刘骁畅撰写《致敬或抄袭——演员的摄影大片是否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及原理,就前述争议进行分析。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谭营营撰写《关于未缴纳单一性恢复费而丧失分案机会问题的探讨》一文,本文主要针对申请人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通过主动修改删除了未检索权利要求,审查员不发出未缴纳单一性恢复费通知书,结果导致申请人丧失分案机会的问题进行探讨。
是什么驱动一个在中国和美国打拼了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律师决定开拓一个中美知识产权友好交流版图的呢?近日,IPRdaily记者李梦对王德美女士进行了专访,来寻找答案。详见《搭建中美知识产权沟通的桥梁 --IPR Daily专访美中知识产权交流发展基金会创始人王德美》。
美国时间4月8日,美国国会两党正式提出“对华法案”,敦促拜登政府采取与中国的“战略竞争”,从而保护美国的“重要利益和价值观”,在280多页的报告中,共12处提到知识产权,其中402部分单独给出了知识产权违反者清单。具体内容详见辛德瑞拉的文章《“对华法案”官宣,涉及10处知识产权,支持欧洲替换华为5G技术!外交部回应!》
合享智泉对全球二十余个国家/地区/组织的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清晰且易于查询。《欧洲专利局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步骤》主要介绍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方法。
一些生物类似药制造商和采购商指控艾伯维公司利用专利丛林来保护抗体药修美乐,从而违反了反垄断法。在欧洲,修美乐的生物类似药早在2018年就已经上市。但是在美国,虽然有几个生物类似药已经获得FDA的批准,但是仍然要等到2023年才能上市。更多观点详见美国Rothwell, Figg, Ernst and Manbeck, P.C.律师事务所律师辛筱斑的《从修美乐反垄断案件看美国专利丛林(patent thicket)策略》。
商标业内人士均认为我国商标规费低,甚至有全球最低的说法,但实践中也不乏商标太贵最好免费的声音。中国的商标官费究竟低不低、有多低,和其他国家/地区比较比较便知分晓。详见作者郑楠的《中国的商标注册规费低不低,有多低?》一文。
一直以来,商标申请通过率问题总会被人们所诟病,这也一直困扰着商标代理机构。此前,业界内的普遍做法是为预提交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简易分析后,提供一个数值标准的“通过率百分比”。作者吕冲为此撰写了《研究 | 2019-2020年商标注册综合推算通过率72.65%》。
早在三星堆初开发之时,很多商家就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竞相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据商标网显示,共有330件“三星堆”相关商标,涵盖多个商标类别,商标名称更是“多姿多彩”,包括“三星堆”、“三星堆之眼”、“三星堆蜀鼎乐”、“三星堆荣耀觉醒”等商标。作者青稞在《“三星堆”商标遭抢注!官方出手启动全方位保护欲打造文创IP》对相关商标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自几年前起,就有不少专利申请人收到过“中国商报社”关于组织新审查通过发明专利统一公示的通知,据相关人士称,这份盖有“中国商报社”公章的文件中,所提及的公示费用4000元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作者辛德瑞拉撰写《中国商报社发明专利统一公示收费4000元/件?》一文对此事进行阐述。
在商标行政诉讼实践中,以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情形较为罕见,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如何理解公证人在见证当事人签署文件的审理效力,由于涉外案件的当事人来自不同国家,法院客观上无法逐一查阅并了解该国的公证法律制度是否均与我国的《公证法》相一致,因此在个案中对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查的必要性毋容置疑。广东哲诚律师事务所谢有林撰写《在商标行政诉讼中,如何审查涉外行政诉讼案的代表人?》,阐述了相关观点。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可在同一个诉讼中同时主张,可以同时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界限十分清晰。为了最大化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切记选好诉讼策略!广东卓建(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俊撰写《商标侵权or不正当竞争,商标权人要如何主张权利?》。
产品上市后为公众所知前,如不及时申请专利权保护,则丧失了专利保护的时机,即便以后再申请专利,也容易被无效,所以急需申请保护。这种保护属于防守型的基本保护,非常必要而且必须尽快实施。同时出于保护市场的角度,在遭遇简化版仿制品时,企业应当上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层级,着手专利布局,阻击简化版的仿制品侵占市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专业顾问崔雷、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朱以林在《初创企业的专利布局——遭遇简化版仿制品的专利保护》一文中发表了相关见解。
在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申请过程中,有些时间点的问题必须注意,而不能光凭着一腔热情,没有做好规划布局就随意申请。否则,当希望专利发挥其价值的时候,反而因为自身的申请时机不当,被自己的专利干掉。对此,恒程创新的恒程君撰写了《自家的两件专利打起来了!专利申请的时机和布局到底有多重要?》一文。
在专利申请创造性"三步法"的评述中,通常包含事实认定和法律推理两部分,由于"三步法"是逆向判断创造性的方法,通常并不符合发明创造的形成逻辑,审查员在了解本申请技术内容之后,可能会错误地低估本申请的创造性,得出现有技术具有技术启示的判断。北京隆源天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万娟、徐苏明撰写《浅析对审查意见中具有技术启示的判断逻辑的合理质疑》,结合三个案例总结基于对审查意见中具有技术启示的判断逻辑的合理质疑的一些答复思路,供大家探讨、指正。
在专利权人因专利权被侵犯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过程中,被控侵权方往往以各种方法来应诉答辩,其中在先公开的现有技术抗辩或现有设计抗辩是最常用的抗辩手段之一。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刘林东、张德才撰写《浅析专利法中使用公开证据的认定》,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在先公开情形中的使用公开的认定标准。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常常会出现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制造者不一样的情形,权利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将两者一并起诉,但这时两者之间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是属于连带责任、还是共同侵权或者是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作者赵东豪撰写《浅议专利案件中侵权责任的划分和认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
在江湖人的眼中,《兵器谱》上的兵器件件杀人不见血,《兵器谱》上的侠客个个千里不留行。假如审查员看了古龙先生递交的《兵器谱》十大专利,会有怎样的反应?为此,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赵智博撰写《专利江湖 (一) | 假如审查员看了古龙递交的《兵器谱》十大专利》一文。
应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给出对应策略,作者赵宇、赵丽君撰写《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抗辩几个要点》一文,从作者经办的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从被控侵权人的角度阐述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抗辩的几个要点,抛砖引玉,也希望引发各位读者的思考,欢迎交流探讨。
数年来,众多实体已经基于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的原则,发布了与4G / 5G蜂窝无线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相关的声明。作者Curtis Dodd、Chris Dubuc, Harfang IP Investment Corp撰写《蜂窝无线标准必要专利(二):对标准必要专利(SEP)进行许可所作的声明》,是一系列文章的第二篇,这些文章将会回顾这些声明,重点关注其中一些不同的观点,并通过参考标准制定组织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与这些声明有关的背景。
近年来专利侵权诉讼案件越来越多,有一些涉及到专利主题名称在侵权判定中的限定作用。北京品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哲在《外部限定型主题名称在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作用》一文中,首先对专利主题名称的分类进行了讨论,其次收集了有关专利主题名称在侵权判定中的法律解释以及法院判例,最后对外部限定型主题名称在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实际限定作用进行了简要的归纳。
虽然以“由……制成”方式撰写的组合物权利要求未被规定在《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列举的封闭式或开放式权利要求的情形之中,但通过字面解释、整体解释、发明目的解释等方法可以确定该撰写方式为开放式权利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段重合在《专利篇(四) │ 开放式权利要求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判断规则》一文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顾问崔雷、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朱以林20多年前从事医疗设备行业,有幸了解到医疗器械领域行业的特点是前期研发经费高,失败的概率大,但如果一旦占据市场,往往会成为行业的独角兽。笔者在《初创企业的专利布局——医疗器械领域》一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须具备新颖性的要求,即不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那么,该如何认定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是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呢?作者赵宇、王红、赵丽君撰写《外观设计专利被网络公开的认定标准?》一文,结合笔者实际经办的案件,对外观设计专利在网络环境下的公开,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给予具体评述。
此外,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赵智博在《专利江湖 (二) | 在《天龙八部》中,王语嫣可以作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吗》一文,旨在讨论一下在《天龙八部》中,王语嫣究竟是不是合格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看看二者有何相同,有何不同,以便更好地了解王语嫣,或者,更好地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
作为企业IPR,我们必须要与众不同,我们必须要有自己擅长和无可替代的东西,因为如果你的水平都和别的IPR一样,那么,未来,可能只是确定性的未来。权大师深圳分公司 知财梁言的梁杰亮撰写《谈一谈企业IPR的思维和眼界!》
IPR Daily记者李梦采访到了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丁坚先生,由丁坚先生为我们讲一讲他眼中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详见《六问知识产权证券化——IPR Daily独家对话中金浩董事长丁坚》
2021年即将实施的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侵权违法的赔偿提高到了全世界的标准。这些法规政策极大地迎合了科技创业者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渴求。而如何对照竞争对手,保护自家产品技术?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武器在市场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步步为营,攻城拔寨?详见专利作家 职业IP经理人 专利代理师 专利工程师 TRIZ认证发明人房晓俊的文章《IPR,科企谋士也!》
不论你的4月26日过得平平淡淡还是轰轰烈烈,你都是一名平凡又伟大的知识产权人,世界知识产权日,致敬每一位知识产权人!作者豆豆为此撰写了《记4.26 知识产权人的一天》。
3月18日,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1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已经是汇川物联的第二次科创板IPO闯关。企业专利观察黄莺撰写《2021年科创板第二家IPO被否企业,曾因专利问题被问询五轮》一文,详细介绍了此事。
泛娱乐是近10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兴起的一种IP产业,泛娱乐产业链中文娱企业主要围绕着作品通过知识产权架构设计来开发作品IP价值。在文娱企业策划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时,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呢?斗鱼知识产权总监覃波撰写《泛娱乐产业中作品IP的全平台运营——以版权保护为视角》,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据报道,小米拟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正式进军汽车领域,负责智能电动汽车业务。首期投资为100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10年投资额100亿美元,由雷军兼任智能电动汽车业务的首席执行官。企业专利观察黄莺撰写《Big news:小米造车!One more thing:汽车专利费或低于手机》一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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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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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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