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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2760件,被罚款5万元。”
深圳市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实施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案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XXXXXXXXXXX111
法定代表人:曾**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深圳市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实施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案
决定文书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深市监处罚〔2022〕稽137号
违法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是《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二) 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四) 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或者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所指的违法行为,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查实,当事人是一家具备国家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为:44367,总部设在深圳,全国分公司共计46家,其中深圳分公司有3家,执业专利代理师共39名,员工近400名。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5批次筛查结果,共筛查出当事人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5784件,涉及其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业务,其中2021年第四批及2022年第一批,当事人在深圳市的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2760件。2021年,当事人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效率,自行设计了一套“专利申请流程自动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自研系统),达到缩短专利申请资料整理、文件制作等工作的时间,提高专利申请递交效率,实现专利申请流程程序化、专利申请提交自动化的目的。但是,由于管理不到位,在自研系统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在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系统测试期间,当事人以自身名义,使用真实有效的专利代理师曾某的 “递交key” (即电子签名),将仅供测试的公司内部存档且无实际应用价值的2438件专利申请材料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并分别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在短时间内从而形成“巨量”非正常专利申请。当事人于2021年12月8日发现了自研系统出现专利申请申报错误,立即停止该系统的运行。2022年2月春节假期后,经排查发现自研系统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2438件专利申请,2月17日至2月22日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回上述专利申请,并分别收到《电子申请回执》,2月23日至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发文同意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分别出具了《手续合格通知书》。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2021年第四批及2022年第一批当事人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剩余的322件,当事人已于2022年4月12日之前,对220件提交撤回申请,其它专利申请也在走相应的程序。
处罚依据: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5
处罚决定日期:2022-07-11
执法主体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因涉嫌代理2760件非正常专利申请,一代理机构被罚5万!)
来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 因涉嫌代理2760件非正常专利申请,一代理机构被罚5万!(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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