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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其中提到,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商标评审绿色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至11月1日为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尚无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的代理机构请尽快申请注册。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2年9月5日
(原标题: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自2022.11.1日起,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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