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产业
行业
法院
投稿
诉讼
招聘
TOP100
政策
国际视野
人物
许可交易
深度
专题
活动
湾区IP动态
职场
商标
Oversea
晨报
董图
公司
审查员说
法官说
首席知识产权官
G40领袖
机构
企业
专利
律所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摘要:

本文梳理了10个登上微博热搜的商标纠纷案。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梳理了10个登上微博热搜的商标纠纷案。”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菲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也逐渐成为共识,仍然有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意识淡薄,这会对本企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接下来就梳理一下最近一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本文选取案例所在的微博话题阅读量排序,共10个。



案例一、“真功夫”开店30年后被李小龙女儿索赔2.1亿

(微博话题#李小龙向真功夫索赔2.1亿#2022年8月25日 阅读量2.7亿)


入选理由:有关酷似本人的卡通人物图标是否侵犯本人肖像权的问题


真功夫是创立于1990年的中式快餐品牌,其商标中采用了与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的图形部分,2019年被李小龙女儿起诉商标侵权。国家产权局认为,在商标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因此裁定20件商标宣告无效。[1]



案例二、因“炒菜界的海底捞”商标侵权使用,小放牛被判罚95万

(微博话题#海底捞获小放牛95万赔偿#2022年5月14日 阅读量1.6亿)


入选理由:有关商标的描述性使用和商标性使用的判定问题


河北小放牛公司是一家主营河北菜的餐饮公司,因其在参观装饰以及微信公众号中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字样,被海底捞起诉商标侵权。法院判定小放牛公司对“海底捞”字样的使用超出了描述性使用范畴,构成商标性使用,因此构成商标侵权。[2]



案例三、“宝钏挖野菜”一梗翻红网络,立即有企业成功注册“王宝钏”商标

(微博话题#王宝钏商标已被抢注#2022年10月19日 阅读量1535.1万)


入选理由:有关经典作品中名字的版权归属问题


网友好奇中国经典作品里的人物名字用于商标是否构成侵权?专家表示,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不构成侵权,但是这是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一个有底线的企业不应钻法律的空子。[3]



案例四、“青花椒”维权案

(微博话题#青花椒二审改判餐饮店胜诉#2022年3月8日 阅读量561.2万)


入选理由:有关商标的的描述性使用和商品性使用的判定


二审结果为青花椒鱼火锅店对“青花椒”字样的使用系正当使用,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一审宣判该火锅店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识并赔偿相关损失。火锅店不服,随后上诉。二审认为火锅店标识中的“青花椒”属于对火锅中含有调料的客观描述,所以不构成侵权。[4]



案例五、茶言悦色起诉茶言观色商标侵权

(微博话题#今日说法报道茶言悦色案#2022年5月11日 阅读量366.7万)


入选理由:有关商标注册时间和商标知名度对于商标侵权认定的影响


茶言悦色是2013年创立于长沙的奶茶品牌,在长沙本土拥有较高知名度,也是全国奶茶爱好者的“网红”品牌。茶言观色在茶言悦色具有较高知名度后开设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和装潢奶茶店,被判定侵犯茶言悦色的商标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近170万,近期被强制执行。[5]



案例六、南京大牌档状告两家餐饮企业商标侵权均已胜诉,其中一企业已改名

(微博话题#南京大牌档起诉多家大牌档商标侵权#2022年9月23日 阅读量259.6万)


入选理由:有关商品通用名称的判定


案件焦点在于“大牌档”是否为商品通用名称。南京大牌档指证,各大权威字典、语料库均未收录“大牌档”一词,符合特征显著、便于识别的要求,所以南京大牌档拥有对此的商标权。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大牌档“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保护的商标经过其长期使用宣传,获得一定显著性和影响力,具有商标的识别功能。[6]



案例七、河北香河京运酿酒厂标“北京二锅头”被认定侵权,红星股份胜诉

(微博话题#红星二锅头#2022年10月20日89.4万)


入选理由:涉及近似商标侵权问题


二锅头是北京的传统白酒,红星二锅头开创了以白酒工艺命名产品的先河,成为北京二锅头的始创者,也是北京二锅头商标的拥有者。而河北香河京运酿酒厂的住所地、生产的涉案二锅头生产地,均不在北京,但在其包装上标明北京二锅头,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商标侵权行为。[7]



案例八、因与前经纪人的苏打绿商标纠纷败诉,原乐队改名鱼丁糸(mi 觅)

(微博话题#苏打绿以鱼丁糸的方式回来了#2021年8月26日 阅读量74.6万


2022年5月30日,前经纪人宣布放弃“苏打绿商标所有权。


入选理由:涉及艺名或团队名的商标归属权问题


该案件焦点为苏打绿成员无法律依据认为“苏打绿sodagreen”为乐队成员所共有,苏打绿各个成员名字并不广为人知,对案件的剖析见。[8]



案例九、代理机构取名“百度”,被判赔偿60万元

(微博话题#公司冒用百度商标一审被判赔60万#2022年10月14日 阅读量44.9万)


入选理由:涉及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标问题


浙江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在“百度”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未经同意在其公众号名称及海报宣传、小程序中使用与百度公司的商标“百度”相同的文字,具有侵权故意,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9]



案例十、“蜜雪冰城”起诉“蜜雪约”构成近似商标

(微博话题#蜜雪冰城起诉蜜雪约获赔50万元#2022年11月1日 阅读量8.3万)


入选理由:涉及近似商标的认定问题


蜜雪约认为二者商标所用部分汉字、颜色、排列方式在视觉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侵权。法院一审认为:两者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蜜雪”近似,构成侵权行为。[10]


商标是企业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成为企业的重点保护对象。纵观上述案例,我们既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信誉和形象,防止他人恶意注册和模仿,又要警惕“青花椒”式恶意维权。只有保护智力成果,创新的氛围才会更加浓厚,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才会加快形成。


注释:

[1]IPRdaily.2022年8月媒体专栏总结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2192.html

[2]IPRdaily.海底捞起诉小放牛侵权使用商标并索赔百万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9736.html

[3]新京报.王宝钏商标被抢注,专家:这是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

https://news.sina.cn/2022-10-23/detail-imqmmthc1803618.d.html

[4]IPRdaily.代理律师视角:从“青花椒”看餐饮企业商标的命名、注册、使用及维权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1067.html

[5]澎湃新闻:“茶言悦色”被诉商标侵权获胜后,反诉茶言观色“不当竞争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354630155548033171&_wb_client_=1

[6]IPRdaily.青花椒、千叶豆腐、大牌档,下一个原告会是谁?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2450.html

[7]IPRdaily.“北京二锅头”不是通用名称,京运酿酒厂构成虚假宣传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2495.html

[8]IPRdaily 剖析“鱼丁糸”乐团与前经纪人间“苏打绿”商标的争议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1306.html

[9]百度商标维权获赔超千万,又一公司冒用”百度’一审被判赔60万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354824595931988514&_wb_client_=1

[10]晨报#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2607.html


(原标题: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的后续梳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菲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那些登上热搜的“商标纠纷案”梳理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

发布时间为

本文来自IPRdaily.com IPRdaily.com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建立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及代理机构名录库,探索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及代理机构公示制度!
正式启动!涉外知识产权运营人才能力提升及培养系列课程线上直播课顺利举办
意犹未尽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