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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广东商标代理合规实务培训‘商标代理人千百十计划’第六期培训活动顺利举行。”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商标代理人才队伍,提升广东省商标行业竞争力和发展实力,8月25日,由广东商标协会主办,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IPR Daily、广州四二六人才发展院协办的广东商标代理合规实务培训“商标代理人千百十计划”第六期培训活动顺利举行。
本次授课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开展,累计播放量达1100多次。培训邀请到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高级工程师兼职律师杨雄文、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首审二部部长李洁琼、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核部部长陈艳丽三位老师为学员进行授课。三位老师从商标申请与使用的实务经验出发,深入浅出地宣讲《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和《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的相关解读,帮助学员进一步掌握商标申请与使用的标准和要求。培训课程一周内可回放。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兼职律师 杨雄文
杨雄文以《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理解与适用》为课程主题,概述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的制定背景、制定意义、制定原则等基础认识,继而分析与解读一般违法行为中具体类型的重点与难点。他通过分享标准中总结的大量商标违法案例,提出要注重学习案例文书中的理论规律,进一步深化了学员对于商标管理秩序的理解。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首审二部部长 李洁琼
李洁琼以《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为主题,相继对含地名商标的常见情形、含地名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合理维权及他人的正当使用、含地名商标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地名检索四个章节展开全面解读,帮助学员们提升对于含地名商标的认知,引导学员在实务过程中正确注册和使用此类商标。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审核部部长 陈艳丽
陈艳丽以《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为题,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概念出发,详细说明了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至第(八)项规定及各类实务案例,普及申请注册与使用“绝对禁止”标志的法律后果,进一步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意识,提高商标申请工作的规范性。
据了解,“商标代理人千百十计划”系列培训将通过举办10场培训,培训广东省内一千名商标代理人,选拔一百名商标代理人进入“广东省商标代理高端人才库”,并通过遴选,选出十名“商标代理领军人才”。此系列培训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提升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商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商标代理合规实务培训活动已成功举办6期,为广东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搭建了共同学习和相互交流的平台,受到各界的充分肯定。接下来广东商标协会将持续推进教学计划,安排高水准的线下培训课程,深化对商标代理人才的培养,构建高水平的商标代理服务体系,为广东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为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繁荣提供智力支持。
(原标题:广东商标代理合规实务培训“商标代理人千百十计划”第六期培训活动顺利举行!)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广东商标代理合规实务培训“商标代理人千百十计划”第六期培训活动顺利举行!(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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