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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3年9月21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费得洛克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巴迪科技有限公司、李世标、深圳市宝安区宝丽来皮具厂、广州恩牛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徒狮贸易有限公司、汪香云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费得洛克有限公司、深圳市迈格纳思商务有限公司与尖货库(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前进科技IPO : 专利信披存疑
9月9日,据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多处信披准确度引质疑。
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拥有46项专利证书,其中包括3项发明专利及43项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列表显示,38项专利为原始取得,另有一项软件著作权为原始取得。公司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原始取得25项实用新型专利,无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两份报告数据披露存在差异。(来源:中宏网)
#投资者问#
广钢气体:截至2023年2月末,公司拥有9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5项
有投资者向广钢气体提问, 据网络言论分析:贵公司的技术和专利大多依靠并购所得,自主研发实力薄弱,研发投入占比少,另公司的业务很大一部分倚靠关联交易,由此公司的发展潜力成疑。请问董秘如何看待?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专注于电子大宗气体的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不断拓宽产品的应用场景,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2020-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规模逐年增加,期间累计研发费用14,879.64万元,2022年底研发人员数量为113名。同时,公司积极围绕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制氮装置以及气体创新应用场景规划专利申报工作,截至2023年2月末,公司拥有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5项,公司自主申请的专利数量在近些年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另一方面,2020-2022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总体金额较小,占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例较低,详细信息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敬请参阅。感谢您的关注,谢谢!(来源:同花顺iNews)
蜂助手:公司收购专利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是为了进一步研发和优化4G/5G产品
有投资者向蜂助手(301382)提问, 公司收购的十个专利,有哪些是和5G手机相关的?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收购专利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是为了进一步研发和优化4G/5G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知识产权及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来源:同花顺iNews)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58号(科学技术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品牌的发展离不开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支撑,其中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载体和主要表现形式,是加强品牌法律保护、实现品牌市场价值、发挥品牌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保障。提案所提建议聚焦商标品牌建设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深表认同。
一、关于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一)组织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2023年4月,我局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培育和评价体系,着力提升上千个企业和上百个区域品牌市场价值和竞争力,其中部署开展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强化商标品牌管理,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企业商标品牌工作领导机制,规范商标申请、使用和宣传,加强商标品牌风险防控和商誉维护;优化商标品牌培育,树立商标先行的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与产品外观设计、企业文化打造等协同推进;加强商标品牌运营,以商标为核心载体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商品、服务知名度和附加值,运用商标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方式,提升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效益;提高商标海外布局水平,提升中国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通过行动实施,挖掘培育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新兴品牌,推动大型龙头企业等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打造“千企千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
(二)促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一是优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修订形成《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国家标准,为企业建立完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供参照标准。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2022年增加299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总数达到8240家,2023年进一步通过数字化指标测评引导企业重点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着力打造更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转化效益高的企业标杆。三是培育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加强政策支持,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备案专利产品3万余件。
二、关于引导区域品牌加强商标管理
(一)引导培育发展区域商标品牌。《“千企百城”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各地方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为主要抓手,大力培育发展区域品牌,系统开展区域品牌培育、管理、运用、保护、推广等工作,一是健全区域品牌管理机制,完善区域品牌相关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区域品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二是强化区域品牌品质保障,建立健全区域品牌检验监督制度和具体标准,推动区域品牌建设管理与标准、专利等深度融合;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形象,推动区域品牌使用人统一商标授权许可,规范商标标识使用,建立产品溯源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进行商标品牌推广和维权;四是推动区域品牌共建共享,以商标品牌为纽带强化中小企业帮扶机制,促进区域品牌用标企业协同发展和融通创新,实现资源共享、形象共塑、文化共融;五是促进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区域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本地区相关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增加就业岗位、人员收入和财税贡献,鼓励区域品牌积极运用商标等知识产权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通过行动实施,优先支持制造业区域品牌创建,鼓励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打造“百城百品”产业集聚区品牌经济发展高地。
(二)推进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责推进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积极服务地方发展。一是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畅通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持续压缩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周期,进一步完善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审查标准,在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普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审查标准》,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审查通过“寿光蔬菜”“丽水山耕”“崇礼好礼”等区域品牌集体证明商标,相关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明显,在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培育一个品牌,做强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作用,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二是不断加强对申请人指导,切实维护申请人权益,积极开展区域品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地方需求痛点,通过“现场授课”与“线上授课”相结合方式,开展“规范商标注册培训班”等授课活动,引导地方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区域品牌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加强区域品牌保护,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三、关于强化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体系
(一)推动加强商标品牌建设顶层设计。一是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品牌建设。2022年,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联合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等,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强化品牌建设合力。二是引导地方政府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各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品牌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例如湖北省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建立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23个成员单位协力推进湖北品牌强省建设,有力支撑全省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局省联动。建立全国商标品牌工作联系机制,面向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线上全面调研和实地重点调研,摸底了解地方商标品牌培育建设情况,交流推广有益经验。四是推动修改商标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新一轮商标法的全面修改工作,多次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形成《商标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在草案中增加鼓励促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多项内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对品牌建设的法治保障。
(二)加大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力度。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推动全国布局建设3400余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便利化的指导和服务,年服务企业超40万次。《“千企百城”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引导鼓励商标品牌指导站围绕打造“千企千标”和“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指导,提高指导站综合服务能力,汇聚、链接相关政府部门、专家、机构等资源,打造帮扶指导综合平台。鼓励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优势,通过创建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品牌孵化园区、设立市场化商标品牌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展指导站载体形式和服务范围,向商标品牌培育、管理、研究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我局着眼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目标,持续加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不良现象,同时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保持从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商标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印发《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连续5年在知识产权代理领域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各类突出商标代理行为纳入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内容,指导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打击震慑。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管活动;深化信用监管,推进将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纳入有关失信名单列入情形,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加强行业自律,指导行业组织加大行业自律惩戒,连续两年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树立高价值导向,营造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的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为创新主体优选、慎选商标代理机构提供便利。近年来,我局指导各地对各类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52件,对部分案件作出顶格10万元罚款;我局直接对情节严重的7家商标代理机构作出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的重处罚,并将其中4家列入我局及市场监管总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于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
(一)持续深化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研究。2020年以来,我局每年指导中华商标协会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对全国及各省(区、市)商标品牌发展综合水平进行指数测评。指数编制坚持采用公开、可测的客观数据,围绕商标品牌的运用推进、质量提升、潜力开发、环境优化、效益实现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经过三年的探索改进,已初步具备量化表征各地乃至全国商标品牌发展质量效益的功能,可以作为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制定和绩效评价的辅助工具,并为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提供参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2022)同时发布中华商标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联合研究编制的综合全球品牌价值百强榜(PRC-Brand榜),作为评价品牌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该榜单采用PRC算法对各大国际权威榜单数据进行综合计算,所揭示的品牌价值相对更加全面和客观。结果显示:中国共有14个品牌上榜,总价值达2941.53亿美元,且中国品牌价值增长速度高于平均水平。
(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一是持续完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国家标准体系。截至2023年3月,我国品牌领域国家标准达到41项。推动相关协会、企业加大品牌评价标准实施力度,指导开展公益性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二是积极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品牌评价技术委员会(ISO/TC 289)并担任秘书处,牵头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截至2023年5月,我国提出并牵头制定发布2项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分别是ISO 20671.1《品牌评价 第1部分:基础和原则》和ISO 20671.3《品牌评价 第3部分:地理标志相关品牌评价要求》,有力提升了我国品牌建设国际话语权,以先进标准助力中国品牌“走出去”。
(三)积极开展品牌宣传。一是推广典型案例。我局组织遴选推广全国百余个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二是开展品牌宣传活动。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中国品牌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持续宣传中国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品牌、享受品牌的良好氛围。三是在重大展会上举办相关论坛。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举办“贸易与商标品牌论坛”,在2023年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上指导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论坛”,搭建分享成果、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的平台,促进商标品牌国际交流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加快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一是在企业和区域品牌培育发展方面,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基础保障作用,有效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形成商标品牌带动、企业壮大、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的品牌经济模式。二是在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体系方面,引导地方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推进指导站高质量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强化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品牌发展环境。三是在构建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方面,继续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推动重点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各地方和社会机构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研发应用客观、科学、高效的商标品牌评价工具,共同推动建设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中国特色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四是在品牌宣传推广方面,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加强中国品牌宣传推介,推广商标品牌建设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商标品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31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UFO外星人商标被多方抢注
当地时间12日,墨西哥议会首次召开与“不明异常现象”相关的公开听证会,计划通过听证会推动相关立法工作,该国可能因此成为全球首个承认外星生物存在的国家。
企查查App显示, “UFO”“ET外星人”等商标已被多方申请注册,申请人包括多家贸易、食品、科技、服饰等公司及多位自然人,国际分类包括运输工具、科学仪器等。其中,最早的一枚“UFO”商标由UFO当代公司申请于1979年8月,2022年9月,该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
(来源:南方财经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合肥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二十条》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贯彻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推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协商,共同出台了《推进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二十条》(以下简称《协同保护二十条》),创新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高质量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助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辐射长三角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样本城市。
《协同保护二十条》共有三方面20条,对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聚焦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革为重点,规定了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构建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强化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协同保护二十条》强化了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出要进一步整合行政和司法领域资源,扩充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和专家库,优化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执法线索移送,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行刑衔接;推进诉前调解高效协作,推广“调解+司法/仲裁确认”等纠纷化解创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强化区块链技术在证据保全中的运用,细化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仲裁裁决等证据标准。
《协同保护二十条》还明确,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工作联络机制和典型案例示范机制等相关保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共同推动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定期公布典型案例,促进司法裁判和行政执法的标准统一。
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协同保护二十条》有利于凝聚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合力,促进司法与行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大保护的工作格局,促进合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实现“五高”、聚力建设“七城”、助力推进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来源:中安在线)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法国与摩洛哥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协议
在今年于卡萨布兰卡举办的第26次联合委员会会议即将结束之际,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与摩洛哥工业和商业产权局(OMPIC)签署了一份旨在加快专利授权流程的协议,即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协议。这是自2020年11月26日与日本专利局(JPO)签署第一份PPH协议以来,INPI在国际层面上签署的第7份此类协议。
同时,这也是INPI与非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份PPH协议。
除此之外,INPI还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韩国知识产权局等机构签署了协议。
与OMPIC签署的协议将会在2023年11月1日生效。因此,从这一天起,申请人可以要求加快向OMPIC提交的第二件专利申请(无论这是一件国家申请还是进入到摩洛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的授权程序,只要上述申请所包含的权利要求与已经接受过INPI审查并被认为可授予专利的申请中所提及的权利要求足够相似。反过来,该PPH协议也适用于那些希望在法国享受到专利申请加速处理程序的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向OMPIC提交专利申请的所有外国申请人中,法国申请人的排名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这证明了法国申请人对在摩洛哥为其创新成果寻求保护一事拥有浓厚的兴趣。
该协议带来的有关获得摩洛哥专利的全新方式将会使申请人从中受益,并有助于节省下更多的时间。
这是第26次联合委员会年会,会议验证了两家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此外,上述会议还讨论了双方的合作成果以及2023年到2024年的新路线图,其中的重点包括培训、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等。(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华硕起诉三星侵犯专利:指控对方4/5G智能手机侵犯无线通信专利
据报道,华硕正在对三星采取法律行动,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的法院就一项无线通信专利(美国专利号为 10,187,878)起诉对方侵犯了其专利。该专利被描述为“利用无线通信系统中的配置资源改进传输的方法和设备”,涵盖了 4G 和 5G 的智能手机。传闻华硕早在一年半以前就与三星接触,要求对方支付使用其专利技术的费用,不过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华硕其实很早就进入手机领域,可追溯到 2003 年,不过从未成为行业的主要领导者。根据统计数据,华硕的 ROG 品牌和 Zenfone 系列产品线在 2023 年的销售预计只有 60 万台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星在 2022 年就售出了多达 2.6 亿多台智能手机。虽然两者的市场体量差距很大,不过华硕仍然决定向三星发起法律挑战,这也凸显了其对自己专利技术的信心。
比较麻烦的是,这种涉及标准专利的诉讼一般要需要数年的时间,即便最后法院判决要求三星向华硕支付相关费用,对于华硕智能手机业务的收益来说都是杯水车薪,没有太大的帮助。另外一方面,双方接下来可能还会就交叉许可协议进行谈判,不过这一过程很可能也要等上好几年。(来源:超能网)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华硕起诉三星侵犯专利:指控对方4/5G智能手机侵犯无线通信专利;UFO外星人商标被多方抢注(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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