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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
此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 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显示,专利代理师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助理经济师。
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
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序链接,减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重复交叉评价,我们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部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附件)所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无需换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条件中关于学历、资历、业绩(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规定开展认定,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协调一致。其中,取得职业资格后未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予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资格行业主管职责,及时跟进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做好政策解读及证书甄别指导,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认定工作。
四、今后,国家出台新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单独发文),我厅将动态更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2号)
黑人社规〔2023〕2号文件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的“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政策要求,我厅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制定了《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通知》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2018年11月,我厅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印发了《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在职业资格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了4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近年来,国家陆续修订出台了部分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对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提高或降低),有的直接明确了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陆续出台了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对晋升不同系列(专业)、不同层级职称所需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提高或降低)。2021年底,人社部修订印发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共设置59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各省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事项。为与国家政策规定紧密衔接,我们在黑人社规〔2018〕12号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外省政策规定,重新梳理制定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作为《通知》附件印发),建立了50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认定关系,同时对政策文件依据进行了调整更新。
2.《通知》正文有哪些新变化?
答:《通知》正文除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外,一是增加了“取得职业资格后未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予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规定。二是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设定依据中有明确对应关系的,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可按管理权限直接认定;无明确对应关系的,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条件中学历、资历、业绩等规定进行认定。
3.《通知》附件有哪些新变化?
答:一是增加了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导游、拍卖师、设备监理师及精算师等6项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二是取消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三是调整了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税务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由对应高级工程师调整为对应工程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由对应助理工程师调整为对应工程师,税务师由对应助理经济师调整为根据学历、资历情况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审计职称。
具体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
(原标题: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专利代理师职称对应认定助理经济师|附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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