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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国继2023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裁判后的又一个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司法判决。”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伴随着生成式AI迅速发展,输入指令并生成文本、图片、视频,已成为司空见惯的操作。其中潜藏着巨大侵权风险,随着全球各地调查、诉讼逐渐走到聚光灯下,不过这些争议背后的答案依然寥寥。
2月26日,记者从多渠道独家获悉,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日生效了一起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判决,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生效判决。
该案认为,被告(某人工智能公司)在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对案涉奥特曼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并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这是我国继2023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裁判后的又一个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司法判决。
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日常生活以及应用中的渗透,给传统版权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从输入端看,涉及训练数据来源合法合规问题,此前纽约时报诉OpenAI案是例证。从输出端来看,终端用户、模型提供者的生成内容是否具有可版权性,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生成内容是否侵权都是实践中面临的难题。对于前者,北互第一案给出了思路,此次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则首次为后者给出了司法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