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恒程知识产权旗下拥有多家公司,其中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国内外专利申请、高价值专利培育、IPO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专利侵权与专利无效争端解决方案、法律服务和政策服务等综合性、生态化、产业链的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服务,恒程的国际知识产权业务覆盖全球超150个国家或地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资深专利代理师、大客户总监。”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提示:“聘”栏目为四二六人才平台(426.cn)【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粤)人服证字(2022)第0112005723号】,针对于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开辟的知识产权人才专栏,如果您有招聘需求,可将招聘需求发送至zhaopin@426.cn。
资深专利代理师(25名)
岗位职责:
1、主要撰写大客户专利申请文件,挖掘和布局高质量专利;
2、答复专利审查意见,争取专利授权与合适保护范围;
3、专利复审案件与部分专利无效工作;
4、专利分析与专利导航及相关文件处理;
5、其他专利代理工作,如专利质量审核与专业培训等。
任职要求: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光电、计算机、电子、通讯、软件工程、电气、自动化、化学等相关专业;
2、大中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
薪资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深圳、广州、佛山、长沙、武汉、成都、西安、杭州、苏州
简历投递:
1、联系人:杨经理-15220260322(微信同号);
2、简历投递邮箱:hr@centips.com。
大客户总监(6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开发大中型客户,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科创项目、法律业务、IP授权等;
2、根据大中型客户需求,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
3、负责大中客户维护工作,促进与大客户的长期与深度合作。
任职要求:
1、具备5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同行经验;
2、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行业资源,有开发或跟进中国五百强或行业大客户资源优先考虑;
3、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出色的沟通表达能力,为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与客户服务意识;
4、要求具有较为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商业思维。
薪资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深圳、广州、北京、杭州、苏州、武汉
简历投递:
1、联系人:杨经理-15220260322(微信同号);
2、简历投递邮箱:hr@centips.com。
公司简介
恒程知识产权旗下拥有多家公司,其中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国内外专利申请、高价值专利培育、IPO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专利侵权与专利无效争端解决方案、法律服务和政策服务等综合性、生态化、产业链的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服务,恒程的国际知识产权业务覆盖全球超150个国家或地区。
恒程知识产权目前拥有团队成员超过700人,在全国设有15家分子公司,并在香港设立有专门的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累计服务客户超10万家,合计代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超过30万件。服务世界500强客户近20家,服务中国500强及上市公司客户超过300家。
基于恒程的核心价值观,恒程知识产权在业界和客户群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荣誉,是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广东省专利导航基地和多家知名高校知识产权校企合作基地,多次被评为“中国杰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中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优秀代理团队”、“广东省专利奖杰出贡献奖”、“深圳市优秀专利代理机构”、“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代理的专利多次获得中国专利奖与省市级专利奖。
恒程知识产权已构建了日益完善的产业生态,除知识产权机构外,还包括智库研究院、律师事务所、授权维权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合规管理公司、投资机构、恒程学院等,并与外部合伙机构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恒程知识产权已累计承担政府项目、课题超过100项。
(原标题:聘!恒程知识产权招聘「资深专利代理师+大客户总监」)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聘!恒程知识产权招聘「资深专利代理师+大客户总监」(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