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几则行政处罚信息。5家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85507.66元!”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几则行政处罚信息。攀枝花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某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某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分别被罚22500元、3000元、17740.20元、40267.46元、2000元。
01
对攀枝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市监处罚〔2024〕5号
当事人名称:攀枝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Q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龙××
违反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处罚款2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17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2
对四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市监处罚〔2023〕28号
当事人名称:四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99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蔡××
违反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罚款1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8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3
对四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市监处罚〔2023〕17号
当事人名称:四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D0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何××
违反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5,533.50元;2.罚款12,173.70元。以上罚没金额合计17,740.2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6月21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4
对四川××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市监处罚〔2023〕11号
当事人名称:四川××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TX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丰××
违反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2,583.58元;2.罚款27683.8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0267.46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6月21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05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被处罚单位名称:××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X4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市监稽罚〔2023〕4号
案件名称:××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成立后,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分别为他人申请“风能发电机组申报”专利和“火车自动冷藏保鲜车箱”专利,共收取专利代理服务费2000元。截至立案之日,案涉两件专利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当事人已将违法所得2000元退还。
行政处罚决定: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计2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二) 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不符合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名义招揽业务”。具体到本案,当事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办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原标题: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5家机构被罚85507.66元!)
来源:IPRdaily综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安全办)网站、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5家机构被罚85507.66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