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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比较研究报告》全文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中日韩复审机构联合发布“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比较研究报告,本项研究聚焦于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权人提出修改时所需满足的具体要求。旨在促进三局之间相互借鉴宝贵经验,并借此帮助广大用户全面、深入地了解三局在授权后针对专利文本修改所制定的各项要求。
中日韩复审机构联合发布“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比较研究报告
为深入探究中日韩三局在专利复审与无效方面的实践经验,自2013年第一届中日韩复审联合专家组(JEGTA)会议于日本成功召开以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日本特许厅(JPO)以及韩国特许厅(KIPO)始终紧密合作,持续在专利复审与无效领域展开全面且深入的比较研究。
“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这一比较研究主题在第十届中日韩联合专家组会议(2023年12月)期间提出,后续研究工作基于各局截至2023年11月所提供的信息推进。该项研究成果于第十一届中日韩联合专家组会议(2024 年11月)上顺利审议通过。
本项研究聚焦于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专利权人提出修改时所需满足的具体要求。旨在促进三局之间相互借鉴宝贵经验,并借此帮助广大用户全面、深入地了解三局在授权后针对专利文本修改所制定的各项要求。
附:
Comparative Study on “Requirements for Post Patent Grant Corrections (Amendments)” and Purpose of the Requirements in Japan, China and Korea
(原标题:中日韩复审机构联合发布“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比较研究报告)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中日韩复审机构联合发布“授权后对专利文本修改的要求”比较研究报告(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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