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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2月27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曹乃承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杰特新材IPO:北交所就要求说明13项核心技术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杰特新材”)拟北交所IPO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136.67万股。公司此次欲募集2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973万平方米高性能防护功能材料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31日,杰特新材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中止审核。
杰特新材作为一家专注于多品类玻纤基布、化纤基布、涂层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工业用玻纤布行业细分领域的先进制造企业之一,但其研发人员超过八成是兼职人员。
细分研发费用构成来看,物料消耗在研发费用中占比最高,分别为43.73%、49.16%、51.91%、44.48%。与之相反的是,在上述期间内杰特新材职工薪酬占比分别为45.38%、32.14%、29.50% 、41.36%,呈现下降趋势。而研发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就引来了北交所的质疑。报告期内,杰特新材研发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459.68万元、390.19万元、458.41万元,同时,结合研发人员的数量,可以计算出研发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为21.89万元/年、18.58万元/年、10.42万元/年,研发人员的薪酬持续下滑。
不过在问询中,北交所对其创新性还是予以了重点关注,针对其13 项核心技术中,4 项为集成创新,9 项为原始创新,北交所就要求说明核心技术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是否相较于行业通用技术形成明显差异且具备竞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杰特新材表现异常的业绩令人关注,财务数据显示,杰特新材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同行可比公司。(来源:电鳗快报)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雷诺开放电动汽车灭火系统专利:几分钟完成灭火,用水仅需传统方法 1/10
据外媒AutoCar当地时间2月18日报道,雷诺集团开发出了一种全新的电动汽车灭火系统,能够显著缩短扑灭电动汽车火灾所需的时间,并大幅减少水的使用量。该系统现已对外开放,其他汽车制造商也可以采用。
雷诺表示,这种名为“消防员接入系统”的技术,使电动汽车火灾的扑灭时间可与传统燃油车火灾相媲美。
该系统由一个粘性圆盘组成,覆盖在电池开口处。当发生火灾时,火管的压力会使圆盘脱落,从而让水迅速渗透到电池内部所有单元。这一技术被雷诺称为“唯一快速有效的”防止热失控的方法。
雷诺表示,这一技术使得电动汽车电池火灾能在几分钟内扑灭,而传统方法可能需要数小时。同时,它的用水量是现有方法的十分之一。(来源:IT之家)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上线“非专利实施主体(NPE)诉讼”专题页面
近年来,非专利实施主体(NPE)频繁发起诉讼,索取不合理的高额许可费或赔偿金,干扰正常经营。为引导我市创新主体有效应对非专利实施主体(NPE)诉讼,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在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上建设了“非专利实施主体(NPE)诉讼”专题页面。

该页面聚焦北京市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介绍了非专利实施主体(NPE)的发展背景与国内外现状,深入剖析了NPE的运营模式和诉讼特点,梳理了近年来国内外典型案例和应对策略,旨在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具有实操性的参考。
此外,公共服务中心还对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纠纷应对指导”栏目中,《跨境合作研发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引》《数字贸易背景下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等6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进行了更新。
下一步,公共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数据、信息的聚合、分析能力,以多元化方式及时传递知识产权领域最新政策动态,引导创新主体自主查询出口国知识产权制度、学习典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寻找专业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平稳、安全“出海”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工作要点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要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聚改革之力、兴实干之风,以全面深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牵引综合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带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全面提升,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高标准谋划“十五五”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要点提出,重点做好六方面23项工作。一是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上再攻坚,推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率先突破。包括强化深化改革统筹部署、强化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强化保护体系重点突破、强化保护示范区引领、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二是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上再加码,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产出质量明显提升。包括实施质量提升系统工程、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工程、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惠企行动、实施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在赋能经济创新发展上再升级,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明显提升。包括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化产业强链增效工作机制、深化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培育。四是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再发力,推动知识产权涉外保护能力明显提升。包括加强行政裁决规范建设、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保护、加强交流合作和宣传。五是在贴近需求丰富供给上再提速,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水平明显提升。包括突出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突出公共服务布局管理和能力提升、突出服务业监管和发展、突出人才培养和培训。六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再出发,推动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提升。包括强化政治建设统领、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党风廉政防线。(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2025年3月1日起!ARIPO提高专利和外观设计官费
ARIPO发布通知称,《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哈拉雷议定书》和《实施细则》的新修正案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ARIPO宣布将大幅提高官方费用,并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生效。实用新型官费没有变化。修正案和新的官方收费将适用于所有现有的和新申请。
专利
在ARIPO专利申请公布前可增加指定国家。但不适用于PCT申请进入ARIPO国家阶段的申请。
对检索报告和实质审查报告作出答复的期限从6个月改为4个月。
如指定国向ARIPO发出书面通知,表示ARIPO专利在其领土上无效,且申请人提交了对该通知的答复;如果指定国在2个月内未答复申请人,该申请将被指定国视为驳回。
缴纳授权费和公布费的期限改为4个月,被指定国向ARIPO发出书面通知表示ARIPO专利在其领土上无效的期限改为4个月。
ARI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后,如果申请人希望对ARIPO未建议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提出主动修改,或修改是基于未经审查的权利要求书,该专利申请将被重新审查,并需要缴纳额外的重新审查费。
如果申请人希望进行任何限制性的授权后修改,申请人必须缴纳复审费;如果授权后修改获准,申请人还必须缴纳重新公布费。
如果指定国向ARIPO发出书面通知,表示ARIPO专利在其领土上无效,申请人可以申请将被驳回的专利转换为在指定国申请的国家专利。ARIPO将把转换申请转交给指定国的工业产权局。
如果一个指定国反对ARIPO建议授予的专利说明书中的任何部分,认为这是国家法律所不能接受的,申请人可以作出答复,将这些部分排除在指定国的保护范围之外,而 ARIPO针对该指定国的专利可以包括与其他指定国不同的权利要求以及适当的说明和附图。
外观设计
ARIPO外观设计申请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新颖性声明。
如果ARIPO已对ARIPO外观设计申请进行了审查,且该申请符合形式要求,ARIPO 将把该外观设计申请转交各指定国,由各指定国根据本国法律进行选择性实质审查。一些 ARIPO成员国,如肯尼亚,对ARIPO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每个指定国在收到ARIPO发送的转发件后有4个月的时间对ARIPO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来源:页之码IP)
2025年5月1日起欧盟外观设计将适用新规费
早在2024年10月10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了两项新的法律文本,即《外观设计法律保护指令》的修订版和《共同体外观设计条例》的修订版。2024年11月18日,《新指令》和《新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进行了公布,并于公布后的20天即2024年12月8日生效。按照规定,对于《新指令》,欧盟成员国将有36个月的时间将其纳入其国家法律体系。《新条例》将在生效后的4个月后开始适用。《新条例》将分阶段实施,大部分修正案将在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其他需进一步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的修订条文,则会延至 2026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第二阶段)。
根据修改后条例,欧盟外观设计的收费制度也进行了修改,新的收费结构包含几个重要变化。
首先,取消公布费这一收费类别,申请欧盟外观设计仍保持350欧元的注册费。在多项申请的情况下,从第2项外观设计开始(第2至第10项),所有附加外观设计仅需支付125欧元的费用,从第11项外观设计开始,费用将从50欧元增加到125欧元。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欧盟外观设计的续展费和《海牙协定》国际注册续展费用将大幅增加。欧盟外观续展费调整费用如下: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诺基亚获得反禁诉令
近日,诺基亚已在德国提起两起案件,并在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两起案件以回应该诉讼,此外该公司还向慕尼黑地方法院和慕尼黑 UPC 地方分庭申请并获得了反禁诉令 (AASI)。
上述案件主要针对成立于2013年的中国公司商米(SUNMI),该公司是小米与蚂蚁集团(前身为蚂蚁金服、阿里巴巴)的合资企业。涉案专利包括:EP3220562 和 EP3799333(前导序列的分配)、EP3557917(提供高效不连续通信的方法和设备)、EP2243229(通过掩蔽传递天线配置信息的方法和设备)。
为此,诺基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SUNMI的销售点支付设备使用了诺基亚专利蜂窝技术和 Wi-Fi 标准基本发明的组合。我们与SUNMI进行了多年的讨论,对此事未能友好解决感到失望。我们希望SUNMI就像他们的竞争对手一样,同意以公平合理的条款许可我们的技术在其设备中的使用。”
据悉,诺基亚与所有主要的西方销售点支付设备制造商都有许可协议,并于去年8月与中国终端制造商 PAX Technology 签署了第一份协议。此前,诺基亚只起诉过一家西方支付终端制造商 Verifone,随后于 8 月达成和解。而商米于 2025 年 1 月向云南昆明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寻求为诺基亚的 2G、3G、4G 蜂窝和 802.11 SEP 产品组合制定全球 FRAND 费率。
这是 UPC 授予的第三项 AASI,其中第一个公开的 AASI 出现在去年年底的华为诉 Netgear 案中,而在上个月Avago(Broadcom)已获得 UPC 授予的另一个AASI。(来源:天天IP)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2025年3月1日起!ARIPO提高专利和外观设计官费;2025年5月1日起欧盟外观设计将适用新规费(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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