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海豚音和高颜值在《歌手》节目中走红的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于今日(1月31日)接到了维塔斯方面的律师函,禁止他今后在任何演出中再演唱维塔斯的任何歌曲。
起因是迪玛希在《歌手》和《“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翻唱了维塔斯的《歌剧2》,这首歌是维塔斯18岁所写、19岁克里姆林宫的出道作品。
下图为维塔斯方面律师函:
声明如下:
湖南卫视昨天(17年1月30日)晚间播放的华侨华人春晚里再次由哈萨克斯坦歌手迪玛希·库达依别列根在无授权情况下改编、演唱维塔斯@VITAS 作词作曲的著名歌曲《歌剧2》,有鉴于此前这类行为已多次发生,已经严重损害了我方合法权益,我对此很痛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让此事得到合理的解决。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维塔斯和布多夫金知晓文化艺术作品在各个国家之间传播和交流的重要性,也期望为全世界人民创作更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但是,为尊重作者对其创作作品的所付出的努力,希望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以合法的途径被使用和传播。
贵公司作为文化传媒行业从业者,相信一定能够理解著作权人对于其作品保护的心态和行为。维塔斯和布多夫金也非常乐意与贵公司开展合作,共同为中国观众呈现更加丰富精彩的歌曲和节目。期待贵司的答复。
(维塔斯微博截图)
此次事件或许会给国内的综艺栏目起到警示作用,在无授权情况下的改编与演唱无论多么动听,也是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侵权行为。
前有汪峰禁止旭日阳刚组合演唱《春天里》,今有维塔斯禁止迪玛希演唱《歌剧2》。新年新气象,也真心期待国内综艺栏目能迎来尊重版权的春天!
来源:凤凰网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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