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位于外滩的“如意”服装店看起来十分高端,还在公众号里宣称自己是“如意总店”,但实际上却是个假如意。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该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得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
如意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纺织服装制造等,是注册商标“如意”和“RUYI”的权利人,该注册商标合法有效。2013年11月和2014年10月,在公证员监督下,委托代理人分别在上海黄浦区中山东一路2号上海外滩华尔道夫酒店1楼服装店和中山东一路外滩8弄2号服装店内,购得多件服装,购买的物品包装纸袋、大小包装盒、包装纸连接处和小标签上均不同程度的印有商标和“如意”的广告牌。
如意公司认为,绒尚公司在门店招牌、广告牌、产品包装纸袋、包装盒、贴纸及标签、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上均使用了与如意公司涉案商标文字相同或读音相近的标识,将销售商品的门店称为“如意总店”、“如意一店”,显然是将与“如意”有关的标识作为产品品牌用于宣传推广,用于识别商品来源,属于商标性使用,已经造成消费者将绒尚公司的产品与如意公司产生联系,构成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如意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并索赔100万。
绒尚公司则辩称,其使用的标识与如意公司的相关注册商标不近似,且不是在如意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而是为了广告宣传使用在产品包装纸袋、包装盒、贴纸、小标签等处,如意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一致,不会让相关公众对商品来院产生混淆。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绒尚公司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如意公司涉案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山东如意公司获赔70万元。
来源: 东方网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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