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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享受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考生服务指南
IPRdaily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月24日出台《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年资格证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6号),在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允许在这些省(区)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的考生,可以享受分数线下浮并获取在本省(区)执业的专利代理资格证的政策。
为缓解专利代理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促进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均衡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月24日出台《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 年资格证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6号),在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允许在这些省(区)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的考生,可以享受分数线下浮并获取在本省(区)执业的专利代理资格证的政策。
一、适用范围
享受考试优惠政策的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0 分,且专利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0 分。
享受考试优惠政策的地区为: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享受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均符合享受本年度考试优惠政策分数线的要求;
2.在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以及参加考试的过程中,符合《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不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3.已在上述省(区)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考生。(如果考生不属于上述省(区)考生,但计划在上述省(区)执业,可以咨询当地考点局并递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信息表(在线填写),包括工作单位名称、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执业省份、邮寄地址等。
2.从业证明,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盖章页扫描件和加盖当地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应为与所在省(区)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签订的合同,社保缴纳单位应为该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企业。
3.手写签名的《申请享受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承诺书》扫描件。
四、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示意图
1.考生在线提交申请:考生登录考务系统(网址http://agent.cnipa.gov.cn:8000/sipo/index.action),通过“优惠政策申请”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从业证明和《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申请承诺书》。
2.审核:考生提出的申请将经过地方局初审和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两级审核。
3.证书发放:考生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被授予在本省(区)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纸质资格证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享受优惠政策的省(区)相关部门发放。
五、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申请2020年考试优惠政策条件的考生,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须均符合享受考试优惠政策的分数线,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获得在本省(区、市)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申请。
2.审核时间:一般自考生提交申请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3.证件发放时间:审核通过后,在本省(区)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电子版将即时生成,纸质证书将按季度统一制作颁发。
六、咨询电话
登陆考务系统“优惠政策申请”模块,查询相关省(区)咨询电话。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0年5月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资格考试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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