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IPRdaily消息:6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决定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3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6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银奖,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8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56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20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15位院士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决定对积极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在促进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一种测量参考信号的信令配置系统及方法”等3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彩色超声诊断仪”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陶瓷基复合材料的连接方法”等60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扫地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一种治疗胃病的中药及其制备工艺”等8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集成无烟灶”等56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20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杨卫等15位院士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职务的重要依据,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pdf
2.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pdf
3.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pdf
4.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pdf
5.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pdf
6.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pdf
7.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最佳推荐奖获奖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附件2: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附件3: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附件4: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附件5: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附件6: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附件7: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最佳推荐奖获奖名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授奖名单公布(完整版)!(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报名!2021年「涉外专利代理高级研修班【重庆站】」来啦!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