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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摘要:

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经过地方层层推荐、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等领域全国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处理“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10大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查处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入选10大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案例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


案件1: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浙江省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处理“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请求人温州创达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获得“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721264785.9。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2023年3月1日至3日,被请求人温州某公司在相关展会现场展销的某款贴窗机,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请求人于2023年3月2日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裁决请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当日立案并依法勘验展位,开展调查取证。经比对,初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双方当事人均系温州企业,后请求人向广州、温州两地知识产权局请求协调处理。


为从源头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及方便纠纷处理,请求人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处理请求并移送现场勘验所固定、采集的证据。3月13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准予其撤回处理请求并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移送案件材料。3月30日,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请求人请求依法立案,结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移送的证据材料,组织当事人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被请求人现场履行协议条款,支付请求人维权费用。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书结案。


【专家点评】


该案打造了异地接续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新模式,为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首先,该案对行政裁决案件处理机制进行了创新,实现了案件事实证据的共享互认,发挥了两地行政裁决程序的有效衔接效用。其次,该案构建“展前启动联动,展中快速取证,展后衔接处理”的展会纠纷化解新模式,打破了展会专利侵权纠纷因展期短而案件处理难度大的僵局,对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长效约束和源头治理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最后,该案在广州、温州两地多部门参与、多环节联动,高效衔接,快速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纠纷快速处理提供了新范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 吴汉东)


案件2:广东省广州市、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查处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系列案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三二号公告,确定并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日,发布第三三三号公告,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G2019002号)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2023年6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对广州某陈皮有限公司(当事人一)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一在其网店销售页面展示了与“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近似的标识,共销售陈皮商品58份,销售金额共计8584元。2023年7月4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案件移送函,对江门市某陈皮有限公司(当事人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二从广东省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陈皮(代用茶)24罐,自行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张贴带有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网络平台销售上述产品1罐,违法所得118元。


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定当事人一和当事人二分别违反《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作出没收当事人一违法所得8584元、罚款2146元,没收当事人二涉案产品23罐、没收违法所得118元、罚款2145.6元的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执法依据清晰明确,直接适用地方专门法规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实现了以往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违法行为处罚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的突破,既增强了执法的力度与效果,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又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性作用。同时该案发生在互联网领域,行政保护部门通过“线上追溯”与“线下打击”结合从源头上打击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体现了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持续加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 吴汉东)


(原标题: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广州两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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