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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规定了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商业秘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保护宣传与培训管理、资产确认、资产内部保护、资产外部保护、检查与改进、应急与维权的要求。”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三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各领域的管理水平。《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DB4403/T 461—2024)作为本次发布的核心标准之一,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在加强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本文件规定了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商业秘密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保护宣传与培训管理、资产确认、资产内部保护、资产外部保护、检查与改进、应急与维权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科研机构在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日常经营管理等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法定机构、协会等组织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原标题:《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科研机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全文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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