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产业
行业
政策
诉讼
TOP100
招聘
湾区IP动态
职场
人物
国际视野
许可交易
深度
专题
活动
商标
版权
Oversea
晨报
董图
产品
公司
审查员说
法官说
首席知识产权官
G40领袖
机构
企业
专利
大洋洲
律所
一文概览「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七>」
一文概览「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七>」

摘要:

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解决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北京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平台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就市民通过北京12345平台提出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相关常见咨询,以问答方式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答疑解惑。


本篇主要涉及:办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咨询联系方式、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是否应吊销资格。


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提供的咨询联系方式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上已公布技术支持电话(010-82062112转8001),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根据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通知,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申报、评审、推荐等工作。建议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相关文件或线上平台公开咨询联系方式,为辖区内企业提供针对性咨询指导服务。


二、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是否应吊销资格?


现行《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对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应吊销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但明确规定了对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专利代理师,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原标题: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解答<七>)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微信平台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一文概览「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一文概览「接诉即办央地协作 | 涉国家知识产权局事权常见咨询<七>」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

发布时间为

本文来自IPRdaily.com IPRdaily.com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专利权共有人单独实施专利所获收益的分配 | 附判决书
“知”链乳业,创新未来丨首届乳制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与发展论坛在呼和浩特圆满落幕
意犹未尽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