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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业务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通知印发《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知办发办字〔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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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国知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全文印发!(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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