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产业
行业
法院
投稿
诉讼
招聘
TOP100
政策
国际视野
人物
许可交易
深度
专题
活动
湾区IP动态
职场
商标
Oversea
晨报
董图
公司
审查员说
法官说
首席知识产权官
G40领袖
机构
企业
专利
律所
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摘要:

本期新书推荐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编著的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本期新书推荐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编著的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编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出版:知识产权出版社“来出书”平台

ISBN:978-7-5130-9638-6

定价:80.00元


图书简介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 第十二版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之后,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该版本进行了两次调整, 形成《国际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以此为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2023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两次相应调整, 形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 》。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将适用新版本。本书可作为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的工具书。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4号)规定,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19〕19号)规定,商标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书推荐


点击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购书!

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原标题: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新书推荐 | 2025新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5文本)》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

发布时间为

本文来自IPRdaily.com IPRdaily.com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第七届创新知识产权服务论坛暨专利导航实践就业服务基地建设活动顺利举办
高科技企业在面对美国政府反垄断指控时之策略性因应——以“友达光电案”为中心
意犹未尽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