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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海选,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 Voice of…”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商标图形及文字。3月7日,“The Voice of…”模式方荷兰塔尔帕公司将上海梦想强音公司、北京正议天下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万元。今天(4月27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梦响强音公司的管辖异议。
这意味着如果裁决生效,该案将在北京展开实体审理。
梦响强音公司指出,塔尔帕公司同时起诉的有该公司和北京正议天下公司,正议天下公司与该公司的行为并非共同侵权行为,塔尔帕公司应该针对两家公司分别单独起诉。针对梦想强音的起诉应当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同时,梦响强音公司还指出,基于此前与塔尔帕全球公司的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应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梦响强音公司要求本案或移送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或北京朝阳法院应直接驳回塔尔帕公司的起诉。
今天上午9时,本案管辖权争议在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进行审理。经简短的审理后,法庭当庭就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决。
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正议天下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属于该法院辖区,该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关于梦响强音公司与正议天下公司的涉诉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待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后才能确定,不属于在管辖权异议阶段的审理范围。
同时,朝阳法院指出,本案系因商标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与原、被告签署的相关协议无关,双方就本案侵权纠纷并未达成仲裁协议。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梦响强音公司的管辖异议。梦响强音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新京报快讯
记者:刘洋
编辑:IPRdaily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