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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
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

摘要:

中非PPH试点于2024年6月8日启动,为期五年,至2029年6月7日止。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中非PPH试点将于2024年6月8日启动,为期五年,至2029年6月7日止。”


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


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共同决定,中非PPH试点将于2024年6月8日启动,为期五年,至2029年6月7日止。


中非PPH试点启动以后,双方申请人可以按照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CNIPA或ARIPO提出PPH请求。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2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


附:中非PPH指南


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


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CNIPA-AR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1(中文)及附件2(英文)。


在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ARIPO-CNIPA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3(中文)及附件4(英文)。


附件1 在CNIPA-AR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pdf

附件2 在CNIPA-ARIPO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pdf

附件3 在ARIPO-CNIPA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pdf

附件4 在ARIPO-CNIPA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pdf


(原标题: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24年6月8日启动)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今日起!中非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启动 │ 附中非PPH指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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