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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与微软(Microsoft)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宣布结束两者长达 5 年多的专利战争,中止双方在跨洲际(美国与德国)近 20 件、战火范围遍及手机与游戏机(Xbox)的世界专利大战,双方共同声明指出,“Google 与微软已协议就特定专利事宜合作,也期待未来在其他领域一起打拚,让我们的客户受益”。未来将共同研发下一代影像压缩标准,并合作对付专利蟑螂(Patent Troll)。
本案最早来自摩托罗拉(Motorola/Moto)与微软之间的专利战争,后来由于 Google 购并了摩托罗拉,故后续转成了 Google 与微软之间的专利战。本案可谓继 Apple 与三星(Samsung)专利的世纪大战外,值得世人注意的诉讼,其个中因素除了两大不同技术体系较量外,后续纷争还包含了标准必要专利(SEP),所谓(F)RAND(公平、合理以及无歧视)授权原则、反垄断 / 反托拉斯(Antitrust)以及合理授权金的计算标准。
智能手机兴起造就专利大战
由于智能手机为资通讯半导体缩小演化的成果,其技术主要来自了近年来桌上型电脑与手机通讯的集合,故一个智能手机牵涉的专利可能包含了上万个专利。过去几年面对智能手机渗透率的高速成长,各资通讯大厂无不处心积虑,想要扩大自己的市占率,并同时打击竞争对手,其中一个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即是发动专利战争。因为专利不只具有民法侵权的损害赔偿性质,同时还拥有公法特质的排除措施,取得竞争对手产品侵权的禁制令(Injunction Order)即可在该国海关要求竞争产品不得进入该国市场。在 2010 年时智能手机高速成长年代,能够取得禁止对手产品进入市场的专利,常常被漫天喊价,例如当年众公司组成联盟竞争北电(Nortel Network)破产所发布的专利,那时可说是专利界的军备竞赛。
既然智能手机来自桌上型电脑与传统手机的集合体,其包含的专利自然也可分为此两大体系壁垒分明,微软代表了传统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阵营,而摩托罗拉为早期电子通讯大厂(生产世界上第一支移动电话),两者为了抢智能手机的地盘,使用自己经营数十年的技术而产生的专利也就不难理解。在个人电脑阵营中除了微软外、苹果(Apple)与英特尔(Intel)属于此列,而传统电话除了 Google(摩托罗拉)外也包含了诺基亚(Nokia)、爱立信( Ericsson)与高通(Qualcomm)等。个人电脑阵营中专利主要累积以操作系统(微软为代表)、使用者界面(苹果在此为强项),传统电话阵营则以过去累积在 GSM 以及 CDMA 体系内的专利为主。
本案发展过程为瞩目焦点
本案来自 2010 年,微软主张竞争产品 Android 手机操作系统使用该公司专利,要求采用 Android 操作系统的手机厂商皆须缴交权利金,此结果导致目前虽然 Google 主导 Android 的发展,但实际上真正靠 Android 每卖一支手机就能赚到钱的却是微软。
微软首先在该年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控告 Moto 侵犯专利,如预期的 Moto 决定以诉止诉的策略回击微软,在美国地方法院控告微软 Xbox 侵犯了包含物件导向架构以及属于标准必要专利的 H.264 以及 802.11 专利。而微软除了控告 Moto 原本的专利侵权外,之后也追加了指控违反(F)RAND 授权原则,收取权利金过重,以及检举 Moto 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涉嫌违反垄断法。隔(2011)年,Moto 再把战场延伸到欧洲,于德国法院继续控告微软侵权,逼得微软将原本设于德国负责 Xbox 欧洲的物流中心紧急迁往荷兰。2011 年 8 月 Google 购并了 Moto 之后,这场官司的焦点也转移到了 Google 身上。
这场诉讼由于牵涉多项议题,所以后续发展也备受注意,结果牵动整个智能手机产业的发展方向。首先为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竞争。专利本身即为政府保护创新具有排除性的措施,特别以标准组织(SSO,如 IEEE、ITU、3GPP、JEDEC)所制订的 802 系列,CDMA/LTE、DDR 牵涉的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完全排他性情况为最,其与维持开放自由竞争精神的反垄断法完全背道而驰,本案确立了使用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规范,不得随意使用禁止对手产品进入市场。Google 后来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有关反垄断部份达成和解,撤回了与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的诉讼。
另外一个本案诉讼结果确定了标准必要专利授权金(SEP)的计算方式,此公式后来也为美国巡回联邦上诉法院(CAFC)所支持,成为后续众多相关诉讼争端的参考方法,一审法官提出修改式(Modified)Georgia-Pacific 原则方式计算 SEP 权利金,在过去计算权利金原则下区分了 SEP 与非 SEP 的差异,其主要精神为大幅限缩了 SEP 在权利金的价值,此一原则结束了过去 SEP 漫天开价,各厂商以军备竞赛方式购买专利,最终价格还是会反映到终端消费者的不合理行为。
大厂间毁灭战徒耗资源
在本案判决后,类似专例案例也有比较参考的基准,近几年在智能手机的专利诉讼已不若 2009 – 2011 年为多,各大厂在手机专利诉讼中发现,由于智能手机牵涉到的专利数目真的太多,实力相当的大公司互打法律战的结果,不但无法完全消灭对方,反而旷日废时,浪费公司与司法资源,故在此案 Google 与微软最后还是以和解收场。另一个苹果与三星的专利世纪大战,目前(2015 年 10 月)进度除了美国之外,全球其他地区已经和解。
虽然主要大阵营间的大规模毁灭世界大战在未来几年出现机率不高,但目前仍有其他资通讯专利诉讼吸引全球目光,例如卡内基美隆(Carnegie Mellon)大学控告 Marvell 硬盘控制器,与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学控告苹果 CPU 侵权等案,两案共同特色都是非营运实体(NPE)控告该产品领域业界主要大厂,其判决最终结果无可否认的也将影响未来发展趋势,或许这正是 Google 与微软愿意坐下来和解,并同意共同打击专利蟑螂的主要原因。
来源:科技新报
编辑:IPR daily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