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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
作者:绵绵
原标题:小柯诉董明珠:你推卸的不是责任,是信赖
假期刚过,娱乐圈的新闻一波接着一波,跟着绵sir看八卦,包你不寂寞。
9月26日14时,因微信公众号 " 董明珠自媒体 " 发布的一篇文章中,对歌曲《因为爱情》的歌词进行擅自篡改,并由表演者演唱后用于格力电饭煲的宣传,小柯起诉维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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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和小柯怎么到一起嘞?让我们温习一下~
6月23日,“董明珠自媒体”改编《因为爱情》歌词,用作电饭煲营销,被音乐人小柯在微博斥其侵权并“索赔500万元”。随后,“董明珠自媒体”方面删除了涉事文章,但当时对此事并未作出回应。
6月25日傍晚,小柯在微博上再次发言,“截至今天,格力电器和董明珠女士还没有联系我,不但如此,网上还有人对我谩骂指责。难道是我错了吗?我就呵呵了……”
6月26日中午,“董明珠自媒体”在其官方微博上就此事首度发布回应,表示歉意并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月27日下午,“董明珠自媒体”再推一则《你的爱就像电饭煲,深深地把我包围》文章,在该文中,董明珠自媒体方面对涉嫌侵权一事的解释是,“之前小编在编辑大松IH电饭煲主题文章时,眼前浮现的正是这样一幅爱的画面,于是就联想到了《因为爱情》这首歌。小编在感动之余,使用了《因为爱情》这首歌的配曲部分,并改编了歌词。但由于对版权问题的疏忽,未经过版权方的授权,小编就在6月22日的推送内容中将其发布。”
董明珠自媒体方面也承认,“版权问题上犯错了。”
也许是作为补救,董明珠自媒体还表示特意邀请了知名音乐人另外谱写了一段原创音乐作品《爱的饭煲》,为电饭煲宣传。
此案于9月26日14时进行了公开审理。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法院宣布休庭,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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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争执点是什么呢?
原告诉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该涉案互联网广告的广告主,依法负有审核广告内容合法性的法定责任;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作为“董明珠自媒体”开办和经营主体,是涉案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董明珠授权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使用其姓名开办和运营“董明珠自媒体”微信公众号。三被告应为涉案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回应: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在道歉时明确表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董明珠对涉案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侵权行为与之无关,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发出的致歉并不代表另外两被告。
简单说一下就是小柯方面要求董明珠本人及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珠海喜马明珠三方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而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表示,这事儿跟董明珠和格力没关系,所以你那要求不合理,只有我们给你赔礼道歉。
其实呢,在绵绵看来本案最大的争议就是现在小柯及华乐成盟就是要董明珠和董明珠身后的格力电器表明一个态度,而不是拿一个所谓的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道歉了事。
而珠海喜马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方面则坚持表示,董明珠本人及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对此侵权案件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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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梳理完毕,到了绵绵吐槽时间了。
其实当时小柯在微博@完董明珠女士之后绵绵就写过一篇《错了就是错了,不冤》的文章,表示对此事的立场以及对董明珠自媒体诚意的质疑。
那么对于这次,绵绵还是大写的两个字表态:呵呵!
我们先说下小柯一方。
说小柯炒作,对也不对。
我们能看见小柯的第一条微博,字字指向董明珠和其背后的格力集团,紧追不舍。为何小柯这么大的火气呢?毕竟这种事情不在少数。
在绵绵看来主要原因有二:
1.以前的音乐人受的委屈实在太多了,现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之后音乐版权的保护总算是提上了议程,小柯瞄准了时机;
2.很多的改编都是不产生商业利益的吃瓜群众的自娱自乐,而这次竟然是赫赫有名的格力集团,简直不要太有代表性!这事情爆出来的影响力足以让这群音乐人现在正在做的维权事业打响开头炮,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重视。
所以说代表小柯的华乐成盟方面坚持要求三方道歉,谁会想要你什么珠海喜马拉雅自媒体公司啊,当然要搬出董明珠和格力集团才够响。
小柯的维权有法可依,但是既然这事儿既然已经出了,拉上格力这艘大船以引起人们对音乐人版权的重视岂不是顺水推舟?
而在微博上口口声声叫嚣着音乐不值钱,董明珠和格力是国家功臣的那些键盘侠,绵绵只能赏你一个白眼,可能你的需求还停留在吃和拉的层面吧,知识产权无小事。
再来说说董明珠一方。
先讲一下董明珠公关团队,前提是她真有一个公关团队,对此我表示怀疑。
这么大的一个企业公关团队的反应速度如此之慢,应对能力之差让绵绵产生了一个“格力面试很好进,对人员要求很低”的想法,这次的事件如果公关团队能够及时做出反应也不至于发酵至此!
首先,说董明珠对此侵权事件并不知情我是相信也能理解的,毕竟嘛那么大的一个老总哪会守着一个自媒体号逐条审核亲力亲为,非常不现实。但是很可惜,团队没让她省心。而且现在以此为借口撇清与侵权事件的关系,真的合适吗?
董明珠自媒体,这名字起的简单粗暴,针对的受众也是一目了然,关注这号的肯定是冲着董女士的名号来的。而现在为了把董女士择出去以后这个号还叫“董明珠自媒体”岂不可笑?董明珠自媒体与董明珠本人没有关系,那以后发布的东西公信力何在?
其次,这件事闹到今天,董明珠女士并无任何表示,是真的觉得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还是觉得即使错了也是自媒体公司的?
绵绵认为,这事肯定是和董明珠女士有关系的,因为“董明珠自媒体”这几个大字明晃晃的挂着,不是说这号不是我们在管就能撇清的,你起码是有监管责任的,你必须对受众接收的内容负责;另外,董明珠作为大boss即使不是操作者,这事情到这地步,跟版权道个歉真的很丢人吗?真的很难吗?这个歉倒的委屈吗?
就连黑社会两边火并也得双方大哥出面,没听说找小弟出面把事情了了的,那对方能答应吗?那别的场子怎么看?确实错了的时候,最好的公关就是:嘿,这事儿我们没搞妥,诚恳道个歉,而不是端的高高在上还在考虑怎么撇清让小弟顶上。
因为有些场面只能老大出面。
这个比喻可能不够妥当,但是绵sir觉得该出面的时候缩着装无辜,这很不格力。
讲真,我好怕。
我不怕做错事一力承担,勇于道歉的老板,我最怕看起来永远没错,错了也仰着头死扛的企业家,你们追求的那种完美真的不美。
错了的时候认栽大大方方道个歉真的还挺酷的,一点不丢面儿,两方本可以握手言和互利共赢的局面,撕下去争个高下真的不划算。
还是那句话,挂着自己名号呢,别搞臭了名声,导致因小失大,赢了面子失了里子,气度与担当也该跟上企业发展的脚步。
来源:IPRdaily
作者:绵绵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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