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备案主体:
为引导创新主体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实施高价值专利布局,发挥专利预审对“卡脖子”技术、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有效服务广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保护中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试点工作。
(一)申请人应在广东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且在上一年度未被认定有非正常申请行为,批量预审需求强,工作配合度高。
(二)发明专利预审申请符合广东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基本条件;同一批次预审案件申请技术领域比较接近,或者属于创新链和产业链上技术相关联的系列专利预审申请。
(三)同一批次内发明专利预审案件申请数量不低于5件。
(一)申请人提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及5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文件;
(二)广东保护中心对请求批量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技术交流、面对面预审等服务;
(三)专利预审申请经广东保护中心批量预审合格后,备案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同一批次的专利申请同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广东保护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系统中对预审通过且符合批量预审要求的案件进行“加快”标注。
申请人可通过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专利申请批量预审请求。登录提交系统后,通过“主体行为管理”模块下的“自主提交文件”子模块提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加盖公章)及相关发明专利申请预审请求文件。
(一)试点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12月。广东保护中心视情况对提交批量预审请求的专利预审申请以电话讨论或会晤等方式开展技术交流,请积极配合。
(二)请求人应当建立内部遴选机制,择优提交高质量发明专利批量预审请求,对于质量不高的当年不再接收批量预审申请。
(三)广东保护中心对批量预审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疑问,请拨打专利预审咨询电话020-31608608。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批量预审服务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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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