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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知识产权代理,重点打击这4种行为|《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涉及知识产权代理,重点打击这4种行为|《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摘要:

《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近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布《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黑龙江省将借助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平台,强化源头治理,引导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打击4种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系统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质量提升,此次我省出台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方案中规定,黑龙江省将创新监管手段,对专利、商标代理质量数据和执业行为进行监测分析,及早发现违规经营苗头,从源头治理。


黑龙江省将引导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打击4种行为:


1.打击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及时掌握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等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代理行为,严查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行为。


2.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地)知识产权局分析研判线索信息,对可能存在无资质代理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的规避监管行为,实施现地检查,一经查实,加大处罚;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实施“双处罚”。对专利代理机构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行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


3.打击恶意抢注囤积等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完善备案信息,对存在恶意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必要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其商标代理业务。


4.打击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重新公布省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加大备案代理机构宣传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合理对接业务需求。开展专项监测,对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行为,对含有“包过”“不成功不收费”“低价包办”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整治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加强对大量代理发明人变更行为和通过网络提供“挂名”服务行为线索的排查,深挖背后关联机构,实施重点监控排查。


黑龙江省将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的代理监管体系,提升治理成效。鼓励市(地)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查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的广告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适时进行社会调查,鼓励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监督评议,正确使用评议结果,规避代理风险、优选代理机构。


附:《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


涉及知识产权代理,重点打击这4种行为|《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4〕69号)总体部署,我局对通知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旨在方便工作落实、利于工作成效,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现将细化方案印发你们,望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刘继宁,联系方式:0451-82642951)


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系统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质量提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4〕69号)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特制定我省细化方案。


一、借助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平台,强化源头治理


创新监管手段,对专利、商标代理质量数据和执业行为进行监测分析,及早发现违规经营苗头,从源头治理。


(一)探索建立代理质量监测机制。充分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各类监测数据信息,对代理机构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均专利申请代理量、专利授权驳回撤回率、商标初审通过率、异议复审无效成功率等数据进行分析,对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代理代理质量分类评价。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代理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对代理质量较差的机构进行督导引导,加强日常管理,发现违法代理行为依法查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据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预审合格率、授权率等指标,对省内代理机构代理质量综合评判,定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情况。市(地)局接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协助实施监管。

(二)推进建立“触发式”监管机制。实施“发现异常、立即触发、阶梯监管”,通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申请注册、审查审理、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方面的专利商标代理信息,对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进行靶向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行业自律等手段,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全省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监管对象库。市(地)知识产权局建立本地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监管对象库;市(地)知识产权局要对监管部门移送涉嫌违法信息开展核查,依法依规处理。

(三)健全完善信用评价管理机制。健全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化系统,严格执行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省知识产权局细化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则,便于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并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各市(地)要加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实现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政策支持、评优奖励等协同联动。

(四)积极构建监管与政策联动调整机制。主动联系相关政策制定部门,以专利转化运用为导向,优化政策指标,避免在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时机,简单与专利、商标数量挂钩。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黑龙江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大力推进我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制定“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及推进措施”,明确标准要求。贯彻落实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积极在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先行先试,引导形成采购方细化采购需求、完善采购标准,突出质量优先的招标导向。


二、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


重点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打击以下四种行为:


(一)打击团伙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各市(地)要及时查办省知识产权局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线索,要求相关代理机构配合撤回申请,并开展自查自纠,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情节严重的,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依法给予查处。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及时掌握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冒用身份信息等专门编造专利的团伙型代理行为,严查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骗取政府奖励补贴、偷逃税款行为。认真查办省知识产权局转办的案件线索,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协作,查实严办。

(二)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地)知识产权局分析研判线索信息,对可能存在无资质代理机构采取分散提交、分环节代理、通过有资质机构提交的规避监管行为,实施现地检查,一经查实,加大处罚;对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实施“双处罚”。对专利代理机构不以机构名义提交申请的行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

(三)打击恶意“撤三”等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完善备案信息,对存在恶意“撤三”、抢注囤积、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必要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止其商标代理业务。省知识产权局牵头重新调整“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中关于商标抽查的内容和标准,对检查执法人员重新备案,下达“双随机、一公开”任务通知。各市(地)知识产权局依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四)打击冒用官方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重新公布省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加大备案代理机构宣传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合理对接业务需求。利用培训、专利导航等时机,推介品牌服务机构,扩大声誉、提升影响力。市(地)知识产权局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信息交互,开展专项监测,对网络平台上冒用官方名称、标识等招揽业务行为,对含有“包过”“不成功不收费”“低价包办”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开展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依法整治专利发明人“挂名”行为,加强对大量代理发明人变更行为和通过网络提供“挂名”服务行为线索的排查,深挖背后关联机构,实施重点监控排查。


三、健全监管体系,形成多方共治合力


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的代理监管体系,提升治理成效。


(一)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为监督执法提供法律遵循。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委托执法,充分调动市(地)、县(区)监管力量。省知识产权局借助调整“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库时机,建立省市两级办案骨干和咨询专家库,完善专业支持和咨询机制。鼓励市(地)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查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的广告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省知识产权局适时与兄弟省市协作,开展联合监管活动。

(二)加强行业自律。主动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对接,了解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自律状况,推进行风建设。发挥我省在两个协会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作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协助做好行业监管工作。

(三)推进社会监督。各市(地)畅通社会公众谏言渠道,及时处理相关信息。适时进行社会调查,鼓励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监督评议,正确使用评议结果,规避代理风险、优选代理机构。


(原标题: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涉及知识产权代理,重点打击这4种行为|《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涉及知识产权代理,重点打击这4种行为|《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细化方案》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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